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公告其他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公告其他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公告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 | ||
行政区域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26日09:51 |
开标时间 | 2021年03月04日17:0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红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594 | ||
采购单位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顺县芙蓉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 庆 130*****58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首市乾州文心路38号九龙山庄5栋1单元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红梅158*****594 |
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158*****5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永顺县芙蓉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 庆 130*****5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梅158*****594
代理机构地址: 吉首市乾州文心路38号九龙山庄5栋1单元80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满足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布展需要,丰富馆藏标本类型,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的委托按照《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购置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对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2021年所需标本展品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征集品种
本次征集主要为古生物化石、矿物晶体、宝玉石、奇石及木品标本。
二、征集要求
1、标本必须为湘西本地出土,能代表湘西世界地质公园特色,具有科普科研价值。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购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征集的标本须具有合法来源,不征集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的标本。提供人须保证标本来源的合法性,并对标本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4、提供人所提供的各项标本信息须准确、完整,否则不予考虑。
5、提供人所提供的标本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标本,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标本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6、我馆将在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止7天内确定征集意向,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入选标本持有者。
三、征集方式
以捐赠和征购两种方式进行标本征集。
1、捐赠
(1)接受个人、团体、机构捐赠。持有者本着自愿原则,将标本展品捐赠给国家,由我馆在对拟捐赠的标本进行鉴定,对符合入藏标准的标本,双方签订捐赠协议。
(2)征集结束后,我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征购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由我馆在对拟收购的标本进行鉴定,对符合入藏标准的标本给予公平合理的评估,由持有者报价,专家组定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愿后,予以收购。
(2)经过鉴定决定收藏后,由标本持有者和征集单位双方签订购置合同。
(3)付款方式:按照《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购置管理办法》流程支付费用。
四、征集流程
发布征集公告→持有者递交标本征集证明材料→征集单位确定征集意向(7天内确定)→通知入选标本持有者→专家组定价→双方签订捐赠协议或购置合同→标本验收→入库登记→支付费用。
五、参加标本征集的持有者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参加征集的持有者: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持有者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此附件)
3、持有者承诺捐赠或征购响应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3)
4、持有者提供标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5、标本征集信息表。(格式见附件5)
6、参加征集的持有者按1-5项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六、标本征集证明材料的递交
1、证明材料递交时间: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点0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00分,节假日除外。
2、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
3、证明材料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吉首市乾州文心路38号九龙山庄5栋1单元802室)。
七、其它
1、征集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咨询。
2、参加标本征集的持有者自行承担参与征集活动的一切费用,不论征集的结果如何,征集单位或者征集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3、征集费用:由征购持有者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支付费用。
4、如有未尽事宜,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
八、征集单位及其委托的征集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征集单位信息
1.1名 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质公园博物馆
1.2地 址:永顺县芙蓉镇
1.3联系人:田 庆
1.4电话:130*****583
2、代理机构信息
2.1名 称:湘西自治州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地 址:吉首市乾州文心路38号九龙山庄5栋1单元802室
2.3联系人:张红梅(158*****594)
2.4邮 编:416000
2.5电 话:****-*******
标本征集证明材料
持有者名称: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备注:
1、持有者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持有者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组织公章。
3、持有者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彩色复印件 | 身份证背面彩色复印件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持有者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附件2)
附件2-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持有者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持有者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持有者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只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附件2-2 授权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持有者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提交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的证明材料;(2)签署文件及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
持有者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注:委托代理人递交资料的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附件3 持有者承诺捐赠或征购响应声明
持有者承诺捐赠或征购 响应声明
致(征集单位):
根据贵方所举行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标本征集活动的邀请,本人所提交的标本以捐赠或征购的方式参加,标本征集证明材料一式贰份,并在此声明;
(一)我方或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标本来源合法,并对标本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我方或本人保证对所提供的标本具有所有权,若因所有权产生的法律及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我方或本人负责。
(三)我方或本人保证所提交的标本征集证明材料内容真实、完整。
(四)我方或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标本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标本,在未收到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征集结果前不将该批次标本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五)持有者的联系方式: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持有者为自然人的: 持有者名称(签名并按手印): | 持有者为营利法人的或为非法人组织的: 持有者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
附件4 标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备注:
附件5 标本征集信息表
标本征集信息表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产地 | 规格(cm) | 报价 (万元) | 标本完残情况 | 描述(颜色、光泽、特殊性;古生物化石描述属名,特征) | 图片 | 征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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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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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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