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雁池电厂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红雁池电厂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DHD2013ZB-WW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总承包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200MW(单机容量)机组的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现场。

2.3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供全部设计图纸,2013年5月30日前所有设备到达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在机组大修期间施工(招标方机组大修初定为2013年6月15日),安装调试工期为30天。招标方大修工期若有变动,投标方应当无条件服从并合理安排后期工作。

其他委托内容完成时间见附件:技术要求。

2.4招标范围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2013年锅炉低氮燃烧系统改造总承包,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 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3.3在营业范围、资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具有200MW机组及以上同类改造的经验及业绩,有可用于本次招标承包内容的工具、工种及机械保证,服务质量可靠。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9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于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4月3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电汇付款或到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现金购买。购买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U盘前往代理机构办理。特别说明: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记,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招标中心工作人员将开通网站(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http://www.xjxnwz.com)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要求发送传真,造成工作人员漏登的投标人,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

4.4电汇收款单位名称: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户:****************554

行 号:********3011

联系人:刘立

电 话:0991- *******

传 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3年4月12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递交至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8号会议室。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3年4月12日10:30整(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5楼8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

邮 编:830013

联 系 人:王新河、刘立、方旭

电 话:****-**************、2928585

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长春路支行

帐 号:****************554

行 号:********3011

投标意向函

新疆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13年__月__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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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www.xjxnwz.com)

发布的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3炉烟气余热回收改造总承包招标公告,我单位决定参加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且无分机转接):

电子邮件(两个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参加投标,请务必将标书款电汇凭证附以下空白处回传我司,得下载权限后登陆新疆电力物资信息网www.xjxnwz.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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