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药、化肥、刷白材料招标公告

2021年农药、化肥、刷白材料招标公告

郴州市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农药、化肥、刷白材料入围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6日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郴州市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农药、化肥、刷白材料入围供应商采购(采购代理编号:HNCSZB-2021-CZCG-00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农药、化肥、刷白材料入围供应商采购

二、招标编号HNCSZB-2021-CZCG-005

三、招标内容概况:

序号

名称

简要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01

郴州市园林服务中心2021年农药、化肥、刷白材料入围供应商采购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120万元人民币

由每家入围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平均支付12000.00人民币代理服务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1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1.3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半年(指2020年8月-2021年1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燕泉路鑫沙苑2栋一单元202-203室)3、磋商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3993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燕泉路鑫沙苑2栋一单元202-203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确认

你单位收到磋商文件后,请于2021381700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十、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郴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民权路五岭公园管理所内

联系人:李洁玉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尹女士黄女士

电 话:****-*******

地址:燕泉路鑫沙苑2栋一单元202-203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


附件2: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化肥 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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