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晟园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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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辽源市兴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晟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TZB2013-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兴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晟园建设项目已由辽发改审批[2011]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辽源市兴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永晟园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6806㎡;A、B、C座(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0806㎡、地下部分:6000㎡;层数:地上28层,地下1层;
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主要内容:一标段:A、B、C座地上部分及地下部分工程施工
二标段:A、B、C座地上部分及地下部分工程施工监理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
一标段: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工程施工
二标段:施工监理
2.3 工程建设地点:市显顺琵琶学校东侧地块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 4 月 16 日,竣工日期:2014 年 9 月 30 日,工期 532 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2一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一标段投标人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手续,二标段投标人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至2013 年 3 月 28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二楼会议室)处持营业热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一标段:2000元,二标段: 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邮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 2013 年 4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建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兴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刘继涛 联系人: 186*****3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辽源市东吉大路
联系电话:139*****141 联系人:关文辉


2013 年3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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