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办公楼室外配套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前公示

县检察院办公楼室外配套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前公示

公?示

昌江县检察院办公楼室外配套项目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一、基本情况

1.用地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检察院

2.用地项目名称:昌江县检察院办公楼室外配套项目

3.用地位置:石碌镇环城东路东侧

4.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A1)、防护绿地(G2)

5.用地面积:4465㎡(合6.7亩)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1年2月25日至3月8日)。

三、公示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和建设项目现场。

四、公示附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局部图/1张,昌江县检察院办公楼室外配套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1张;(网络资源有限,需更详细了解本规划,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局部图1张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地址:海南省昌江县人民北路169号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572700);联系人:李善武;联系电话:********;邮箱:cjxghw@163.com。

(二)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址意见书 用地 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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