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3JZ016
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装修改造工程,详见第四章。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谈判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查)且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谈判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查)。
3.3 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采购文件工程服务的本国供应商。采购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4、本工程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报名、勘察现场。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前(过时不候)集中报名。
2
携带的报名资料
(下列1-3均为复印件,如采购人要核对原件,请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提供)
(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本次采购的资质要求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个月员工交纳社会保障的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期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交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至少包括拟参与本次采购的建造师);
(3)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
3
勘查现场时间、地点
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培训中心楼3楼305室 (联系人:江红燕,电话***-********;134*****795)。
5
勘察现场、答疑
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统一勘察现场,同时解答供应商的疑问。
6、保证金数额: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如出现谈判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www.njzc.gov.cn网站(区县采购栏)。
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3月29日下午14:00至14:30,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
10、谈判时间、地点:2013年3月29日下午14:30整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11、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谈判文件接收:江启昌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指挥部隔壁)
采购单位联系人:江红燕,电话***-********,134*****795.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6886。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PKZC—2013JZ016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装修改造工程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1、项目编号:PKZC—2013JZ0162、项目内容: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装修改造工程,详见第四章。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谈判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查)且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谈判时须携带原件以备查)。3.3 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采购文件工程服务的本国供应商。采购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谈判。4、本工程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5、报名、勘察现场。序号内容要求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前(过时不候)集中报名。 2携带的报名资料(下列1-3均为复印件,如采购人要核对原件,请供应商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提供)(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本次采购的资质要求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2)近三个月员工交纳社会保障的记录: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有效期缴费年度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交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发票(至少包括拟参与本次采购的建造师);(3)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应具有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建造师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3勘查现场时间、地点2013年3月26日上午10:30,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培训中心楼3楼305室 (联系人:江红燕,电话
***-********;
134*****795)。 5勘察现场、答疑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统一勘察现场,同时解答供应商的疑问。6、保证金数额: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及现金支票!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采用电汇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如出现谈判文件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www.njzc.gov.cn网站(区县采购栏)。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9、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3月29日下午14:00至14:30,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10、谈判时间、地点:2013年3月29日下午14:30整 ,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新城建设指挥部隔壁),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11、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谈判文件接收:江启昌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指挥部隔壁)采购单位联系人:江红燕,电话
***-********,
134*****795.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帐号:
********6886。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 “工程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工程货物。本次工程招标除在“谈判邀请”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政策功能3.1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2报价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3报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4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3.5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工程服务,评审时将获得优势。参加谈判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我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谈判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二、响应性文件编制5、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5.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5.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5.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6.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6.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6.3 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1)* 谈判申请及声明;(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3)* 谈判保证金;(4)*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年检章要清楚)和税务登记证;(5)商务条款偏离表;(6)*施工质量保证书;(7)*采购人根据3.2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6.4 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工程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工程服务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1)*谈判综合说明书: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等措施;(2)主要生产设备表;(3)工程技术人员状况表;(4)工程验收方案;(5)*工程所用施工材料明细表;(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6.4 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依据。供应商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复核,在勘察现场时讨论,统一做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工程量清单指定的定额等造价计算程序、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确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谈判总报价。(2)工程项目为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如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以图纸为准)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工程量仅接受一个价格。(3)报价应包含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工程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4) 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工程服务的,须在报价中注明。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7、谈判保证金7.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2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8、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8.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9、诚实信用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谈判10、谈判组织10.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10.2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1、谈判程序11.1 谈判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11.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11.3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1.4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1.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4)谈判报价文件无报价供应商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书非原件;(5)谈判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6)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一份谈判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8)价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9)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10)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报价文件处理。(11)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谈判报价文件。(12)报价文件中甲、乙供材(如有的话)的品牌规格请按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列出,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文件。(13)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独立费不得变更、不得优惠;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14)谈判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15)不可竞争费计取未按编制说明、报价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得。(16)谈判报价文件经谈判小组审定认为没有对谈判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报价文件无工程所用施工材料明细表的;(18)不满足采购文件最低服务要求的。11.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无成交供应商:(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成交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其标准详见第三章。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经评审后,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1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1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3.6 采购中心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7 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14、编写谈判(评审)报告14.1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过程和结果编写谈判(评审)报告。15、签订合同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5.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量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施工现场管理、验收16.1 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竣工后保修事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七、工程结算17.1 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及工程结算的依据。成交后工程量可以依据采购人现场签证按实计算、调整,但成交单位所报的优惠后综合单价不得调整,作为工程结算审计单价。17.2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事项,须经合同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八、质疑和投诉18、质疑18.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18.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18.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8.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6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1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第三章 成交标准成交标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且报价有效、报价不低于谈判最低控制价且等于或最接近投标最低控制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止1家时,中标候选人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最后中标人);其方法是:设低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供应商为7家或以上时,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谈判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谈判供应商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98%)。谈判报价低于报价最低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说明:1、所有要求不接受负偏离。2、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和5%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依据)。3、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扣除。特别说明,按照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扣除和加价。第四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等第一部分: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编制说明:工程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2、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3、采购内容:装饰改造工程。4、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二、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三、付款方式:A、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审计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10%一年内付清。B、决算价与合同价有变动的,由合同双方另行商订付款事宜。C、如有预留金的话,先扣除预留金再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决算时,按工程施工过程中预留金使用情况,由合同双方商订预留金支付方式。四、材料要求说明:1、以下材料应按下列指定的品牌进行报价:A、内墙乳胶漆:品牌立邦、天祥B、石膏板:品牌龙牌C、木工板品牌:绿野2、材料暂定价:A、大理石地砖暂定价150元/m2B、子母钢制防盗门暂定价2200元/樘C、米色铝塑板暂定价45元/m2五、补充说明:1、清单编制费用3000元整作为独立费计入报价。2、设计费2000元整作为独立费计入报价。3、谈判报价中含预留金额8万元。3、建筑垃圾外运由谈判供应商自行考虑。4、本工程最高限价98.6万元。5、谈判文件中主材须明确品牌、型号及规格。第二部分: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装修改造工程:一、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装饰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 B 病房区 1
********1001铝塑板墙面1.墙体类型:内墙2.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 十二厘板基层、米色铝塑板贴面m21719.79 2
********2001拆除木板门内容:拆除原木门樘43.00 3
********6001零星砌砖(堵门洞)1.零星砌砖名称、部位:砖砌门洞,砂浆抹灰2.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水泥M7.5m320.64 4
********6002开门洞内容:原墙面开门洞1.2*2.1,垃圾外运自行考虑m257.96 5
********2001子母钢质防盗门材料品种、规格:子母钢质防盗门1.2*2.1樘43.00 6
********1001机械开孔100mm内容:机械开孔100mm个43.00 7
********1001拆除吊顶内容:拆除原房间内吊顶,垃圾外运自行考虑m2189.22 8
********1002天棚石膏板吊顶1.吊顶形式:不上人2.龙骨材料种类、规格、中距:U型轻钢龙骨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纸面石膏板4.油漆品种、刷漆遍数:3遍腻子3遍乳胶漆m2189.22 9
********1003顶面支架内容:顶面支架(详细做法见设计图纸)项43.00 10
********1001抹灰面油漆1.基层类型:一般抹灰面2.腻子种类:石膏油腻子3.刮腻子要求:3遍4.油漆品种、刷漆遍数:白色乳胶漆3遍m2890.76 11
********6003零星砌砖1.零星砌砖名称、部位:卫生间砌筑台阶2.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水泥M7.5m251.60 12
********1001石材楼地面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卫生间台阶面水泥砂浆粘贴大理石m277.40 B 其他区域 13
********1001隔断1.骨架、边框材料种类、规格:轻钢龙骨2.隔板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十二厘板基层、米色铝塑板面层(双面)m2487.20 14
********3001实木装饰门内容:拆除原木门后安装樘26.00 15
********1001储物柜储物柜规格:2.5m*2m(具体做法参照7、8楼)个3.00 16
********9001附墙低柜(含不锈钢盆及毛巾架)附墙低柜规格:参照7、8楼治疗室处置室(大理石台面、木工板基层、铝塑板贴面或烤漆面,五金配件为名优产品)m50.00 17
********1002吧台1.台柜规格:1.2高2.材料种类、规格:大理石台面、木工板基层、铝塑板贴面m24.90 二、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装饰部分)措施项目清单: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 通用措施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基本费 0.91.2考评费 01.3奖励费 02夜间施工增加费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临时设施费 6企业检验试验费 7赶工措施费 8工程按质论价 9二次搬运费 10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11施工排水费 12施工降水费 13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14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15室内空气污染测试 1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 17脚手架 18垂直运输机械费 合计三、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装饰部分)其他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1暂列金额项40000.00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项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2.7设计费 2.8清单编制费 合计 四、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装饰部分)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1.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1.3社会保障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2.21.4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38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3.48合计五、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安装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1
********1001电气配管1.名称:KBG电线管2.材质:PVC3.规格:Φ20mm*1.354.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结构暗配m2135.22 2
********3001电气配线BV-2.5mm2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2.导线型号、材质、规格:ZR-BV-2.5m7858.31 3
********3002电气配线BV-4mm2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2.导线型号、材质、规格:ZR-BV-4m1895.40 4
********3003电话线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2.导线型号、材质、规格:电话线3.敷设部位或线制:砖混凝土结构及吊顶内m1083.56 5
********3004网络线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2.导线型号、材质、规格:超五类网络线3.敷设部位或线制:砖混凝土结构及吊顶内m958.41 6
********1001网络+电话插座 1.名称:弱电插座2.型号:双口网络插座个56.00 7
********1002五孔插座1.名称:三孔加二孔插座2.型号:250V,10A套102.00 8
********1003双开面板名称:双开面板个67.00 9
********5001PVC-U排水管DN110PVC-U排水管(零件粘接)DN110m389.20 10
********5002PVC-U排水管DN50PVC-U排水管(零件粘接)DN50m389.20 11
********5003PPR给水管DN201.安装部位(室内、室外):室内2.输送介质(给水、排水、热媒体、燃气、雨水):给水3.材质:PPR管DN20m684.21 12
********7001淋浴器材质:淋蓬头安装组4.00 13
********4001洗手盆材质:陶瓷吸收鹏安装(含龙头)组4.00 14
********1001格栅灯1.名称、型号:格栅灯2.规格:300*1200套28.00 六、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安装部分)措施项目清单: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 通用措施项目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基本费 0.81.2考评费 1.3奖励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临时设施费 6企业检验试验费 7赶工措施费 8工程按质论价 专业工程措施项目 9设备、管道施工的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10压力容器和高压管道的检验 11焦炉施工大棚 12焦炉烘炉、热态工程 13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14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15现场施工围栏 16长输管道临时水工保护设施 17长输管道施工便道 18长输管道跨越或穿越施工措施 19长输管道地下穿越地上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20长输管道工程施工队伍调遣 2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 七、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安装部分)其他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1暂列金额项40000.002暂估价 2.1材料暂估价 —2.2专业工程暂估价项 3计日工 4总承包服务费 2.7设计费 2.8清单编制费 合计 八、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安装部分)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1规费 1.1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1.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1.3社会保障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2.21.4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38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3.48合计备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不予计取。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浦口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PKZC—2013JZ016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一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 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采购文件所列的所有项目。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等国家、江苏省、南京市现行规范验收。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合同通用条款 5)、谈判报价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或采购中心网站采购结果)6)、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和相关电子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采购中心各两份,合同在甲方、乙方、采购中心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地址: 年月日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请甲乙双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协商签定,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处理。第六章附件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PKZC—2013JZ016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一式叁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采购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3、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启动、安装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7、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日期: 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PKZC—2013JZ016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报价一览表谈判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PKZC—2013JZ016项目总价: 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谈判总价(元)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地点备注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小写:大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投标单位盖章说明:1、谈判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具此表,没有投标的需求表注明”无”字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负担。2、“报价一览表”不需装订,与报价文件正本置于同一信封内。附件四:谈判综合说明书:包括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等措施;最低服务承诺要求:工程保修期为2年(其中防水工程保修期五年),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其他服务承诺由谈判供应商自定!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五施工质量保证书我公司就“PKZC—2013JZ016”项目施工质量保证如下: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附件六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 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装饰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九、十楼病房改造工程(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基础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5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审计决算价的5%。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不计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质保期满后,将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进一步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年月日 附件七: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工程名称: 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 2 3 4 5 6 7 附件八: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其它格式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