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新余市渝水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渝水区]]新余市渝水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新余市渝水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赣建渝招字[2021]第1号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渝水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经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字〔2020〕1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总投资:约870万元,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2.2建设地址:新余市珠珊镇石山村与界水乡汉岭村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 日历天(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备案时间);施工工期为330日历天。
2.5项目概况:珠珊镇石山村居民户数689户,人口居住高峰值为2020人;界水乡汉岭村居民户数123户,人口居住高峰值为465人;两村主要建设内容有粪污水无害化与资源化利用量150m3/d,建设格栅井,调节池及提升泵井容积160m3、厌氧发酵池容积480m3,人工湿地容积453m3,综合利用水池容积70m3,辅助用房(防腐木屋)面积19.5㎡;资源化利用系统(含种植示范园及水肥一体化设备2套,8吨抽粪车1辆,3吨抽粪车1辆,粪污水收集管网2套。
2.6招标范围: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备案、竣工图编制等技术服务、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7设计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审备案、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上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施工和设计问题及相关技术服务。
施工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采购内容:本工程所有配套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2.8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及各专项设计的审查。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质量标准及招标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应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含注册类工程师、建筑类注册执业资格等,提供注册证书原件)或者相应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含)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同时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2.3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或相应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含)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2.4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提供承诺书);
3.3.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市政专业)、C类安全员、质量员(市政专业))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4.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4.3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进赣备案。开标时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制。详见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
3.4.4授权委托人必须由建造师担任,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托;本项目为见面开标,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大会现场签到,疫情期间须严格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建造师如开标前14天内经过或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将被拒绝入场。
3.4.5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且应分工明确,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供。
3.6 近36个月内承接过400万(含)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业绩。(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原件)
3.7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提供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或已办理离岗退职或停薪留职手续的(按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书必须专业对口,否则投标资格作无效处理。(提供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原件应当众,当场提供,一次性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1年02 月26 日至03 月08 日,自行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
1)、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否则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四时前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到指定帐户(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附上电汇底单复印件),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按本项目统一简称“新余市渝水区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填写附言、摘要或备注。
2)、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担保时间需超过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必须能够通过互联网查询(无需授权),即可在相关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鉴于银行的分理处(营业网点或支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实际情况,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分行或支行)开具的保函应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关系证明。提交的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有体现。
3)、采用电子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3 月23 日09 时30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赣西大道1958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发布。
(2)如因招标文件变更、答疑等原因而引起的开标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即时在上述网站内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保持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渝水区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详细地址: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367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079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元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欣北大道景江花园37栋2单元18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林女士 150*****488 ****-*******
传真:****-*******
邮编: 338000
监管机构:渝水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邮编:3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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