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项目已由兰州新区承接灾后重建易地安置和生态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安置住房保障组以新城建交发(2021)4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30%自筹,70%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新建农村住户3729户,总建筑面积:341788平方米;项目新建77平方米户型1700套,96平方米户型1633套,120平方米户型(两层)286套,180平方米户型(三层)110套。其中,77平方米户型农宅基地为200平方米(14.8米×13.5米),其他户型农宅基地为220平方米(14.8米×14.8米)。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85706.47万元。
2.1.4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9月 16 日),具体以甲方交付工作面时间为准。
2.1.5 其他: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_。
2.2 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勘察(初勘、详勘)、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电及三通一平)。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及安装等。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6)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经理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拟任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拟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5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2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勘察业绩、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7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7人、质量员7人、造价员1人、材料员1人及资料员1人的证件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造价员必须具有造价资格证书,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或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财务报告、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的说明。
3.9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需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3日内将备案表加盖公章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3号楼216办公室(可将备案表扫描件发至钉钉账号177*****647),并将备案表编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号文要求)。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0.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10.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10.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3.11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电子签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2投标人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3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18时00分至2021年3月2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gov.cn)网站在规定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7日10时10分,地点为投标人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通过 http://61.178.200.57:13213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此次开(评)标类型为交易通工电子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新区土地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 系 人:蒿彦虎
联系电话:181*****443
2021年2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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