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就2013年业务支撑系统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标的物、服务期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二、资格要求
需要提供的资格证书、相关业绩等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介绍信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北京时间下午 15时至16时(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领取招标文件。也可以直接在广西移动门户网站采购信息专栏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确认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在3月27日前将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发送至第五条所述邮箱地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到 南宁市民族大道广西移动公司一楼南宁厅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招标人处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五、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招标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
联 系 人: 廖先生/何女士
联系电话:139*****540/139*****696
传 真:137*****515
电子邮件:liaojianning@gx.chinamobile.com/hexiaoying@gx.chinamobile.com
六、招标人招标投诉联系方式:
招投标管理部门:中国移动广西公司采购供应部 电话:137*****819
纪检监察部门:中国移动广西公司监察室 电话:137*****533
邮编:530022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2013年03月22日
中国移动广西公司2013年业务支撑系统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广西.rar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 2013年业务支撑系统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GXMCC-ZC-XMCG-2013-0006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11.1投标邀请书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招标人及合同名称32.2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32.3招标的组织形式32.4招标方式42.5资格审查4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2.7投标费用52.8招标文件的组成52.9招标文件的澄清52.10招标文件的修改52.11投标文件的编写62.12投标文件的构成62.13关于优惠条件62.14投标报价62.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72.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72.17投标保证金82.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82.19备选投标方案82.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82.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2.22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92.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92.24开标92.25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102.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102.27投标文件的评审102.28评标方法112.29关于划分标包112.30相关人员的接触112.31中标通知书112.32签订书面合同112.33履约保证金122.34招标代理服务费12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3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14第三章合同条款15合同条款前附表153.1定义163.2适用性163.3原产地163.4标准163.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163.6专利权173.7履约保证金173.8检验和测试173.9包装183.10 装运标记183.11装运条件193.12装运通知193.13交货和单据193.14保险203.15运输203.16伴随服务203.17备品备件203.18保证213.19索赔213.20付款223.21价格223.22变更指令223.23合同修改223.24转让223.25分包223.26卖方履约延误223.27误期赔偿费233.28违约终止合同233.29 不可抗力233.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243.31争议的解决243.32适用法律243.33合同生效及其他243.34合同其他条款24第四章合同协议书25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265.1货物需求一览表265.2技术规格26第六章评标办法276.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76.2综合评估法2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97.1投标函317.2投标一览表327.3合同条款偏离表357.4技术规格偏离表36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7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第八章其他39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就2013年业务支撑系统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1、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直接在广西移动门户网站采购信息专栏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同时给招标人联系电子邮件回复参加投标人名称。本项目定于2013年 3月 28 日 10时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广西移动公司一楼南宁厅召开答疑会,如有需要针对本招标项目及招标书进行必要解析答疑的,请准备好相关问题,准时参会,其余时间不安排解析。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年 4 月 12 日10 时 0分,提交到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广西移动公司一楼南宁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4、所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联 系 人:何晓英/廖健宁联系电话:
139*****696/
139*****540传 真:
137*****969电子邮件:liaojianning@gx.chinamobile.com五、招标人招标投诉联系方式:招投标管理部门:广西移动采购供应部电话:
137*****819 纪检监察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电话:
137*****533邮编:530028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2013年3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2.1项目名称2013年业务支撑系统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采购项目2.3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2.9招标文件的澄清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2.13关于优惠不接受优惠报价2.1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买方指定地点2.15.1联合体不允许2.15.3业绩资格提供2009年-2013年间6个或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维护案例,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对方联系人及电话)2.17投标保证金无2.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90天。2.19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20.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本一份2.21.2项目名称项目名称2013年业务支撑系统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采购2.2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4 月12日10时 0 分(北京时间)2.22.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2.24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7号2.2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比满分为100分,权重为商务分占_10_%,技术分占_60__%,价格分占_30_%。综合评比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2.29标包不划分标包2.34履约保证金无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2.1招标人及合同名称2.1.1招标人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并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3招标的组织形式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2.4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2.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5.1资格要求2.5.1.1必须满足的要求1、公司经营资质(1)服务提供方注册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技术维护服务项目,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服务提供方应有专业的服务管理组织机构,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有完善的服务实施保障体系。(3)服务提供方具有注册资金在500万(含)以上。(4)服务提供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服务实施资质(1) 服务工程师(包括现场工程师、二线支持工程师、高级支持工程师)须经原厂服务资格认证。服务提供方至少要有一名以上的OCM和十名以上的OCP工程师,且需提供原厂认证的资格证书(OCP和OCM证书)。且派驻现场人员至少包括3名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资深工程师,需具备OCP认证以上。(2) 服务提供方必须提供大型企事业单位第三方数据库代维成功案例简介(即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人民币),至少列举4家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服务接受方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案例进行真实性验证,如发现有欺骗将取消服务提供方的应标资格。2.5.1.2其他要求1)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 申请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 申请人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4)申请人派出的团队能满足我司对第三方优化服务人员要求(详见附件2:ORACLE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人员要求)2.5.2审查标准和方法2.5.2.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5.2.2提交的书面材料经审查符合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经实地考察核实(如有需要),并经综合评估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根据资格后审结果通知投标人。不符合要求者将不做解释。2.5..2.2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6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6.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2.6.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2.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2.8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合同协议书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六章 评审标准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其他2.9招标文件的澄清2.9.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9.2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2.10招标文件的修改2.10.1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11投标文件的编写2.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废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2.11.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 “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11.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2.12投标文件的构成2.12.1投标函2.12.2投标一览表2.12.3合同条款偏离表2.12.4技术规格偏离表和技术规范书应答2.12.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2.6资格后审文件2.12.7资格证明文件2.12.8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2.12.9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应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根据规定,其投标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关于优惠条件招标人不接受优惠报价。2.14投标报价2.14.1 投标人应在投标单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见前附表2.14.2 投标单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填写:1)报所供服务的价格,除应包括增值税或其他税,还应包括以下对a)、b)两项已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a)报出厂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国外进口的;b)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国外进口的。2)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国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费用。4) 各项投标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2.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2.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5.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5.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2)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3)投标人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4)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1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2.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6.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2.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16.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2.16.3(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17投标保证金2.17.1 本项目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2.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18.1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2.18.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19备选投标方案2.19.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2.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20.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 “副本”和电子版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20.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章。2.20.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2.20.4投标文件每页要求由投标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等重要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单位章。2.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1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密封在外层包封,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2.21.2外层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21.3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2.21.4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2.21.5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2.21.6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2.22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2.22.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2.22.2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2.10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2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3.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2.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21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2.24开标2.24.1 招标人将于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2.24.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2.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2.24.4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2.24.5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唱标人、记录人、纪检监督人、投标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2.25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2.25.1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2.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2.2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2.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27投标文件的评审2.27.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2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27.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2.27.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加“※”或重体字标明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废标。2.27.5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5)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7.6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28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做为本次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本次采用2.28.2的方法2.28.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8.2综合评估法2.29关于划分标包无2.30相关人员的接触2.30.1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私下接触。2.30.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0.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31中标通知书2.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2.31.2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2.31.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1.4中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32签订书面合同2.32.1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2.2招标人在发送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标人。2.32.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33履约保证金(如有)2.33.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2.33.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投标总报价(元)备注(1)按提交投标文件顺序开标。(2)唱标内容为“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纪检监督人:_________________出席代表签字: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通知书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人名称):(招标人)(标包),招标编号,你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正式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收到本通知书后,请于 年 月 日时前到(地点)(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进行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年月日 第三章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买方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3.1卖方名称、地址: 项目名称: 3.7履约保证金无3.13服务期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至2013年3月31日止3.16伴随服务按技术规范书要求3.17备件本次招标无需提供备件3.18.4故障响应按技术规范书要求3.20付款按季度支付,甲方在每月的第二个工作周内根据【ORACLE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考核标准】对乙方上月的优化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并进行服务费的结算。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凭甲方的优化服务工作考核成绩及合法的税务发票向甲方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结算通知后,在第2季度第一个月内支付上季度服务费。3.27赔偿详见【ORACLE数据库第三方优化服务考核标准】3.31争议的解决友好协商/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3.1定义3.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3.2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买方和卖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生效所包含的所有时间和内容。3.3原产地3.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国内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3.3.2 本条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4标准3.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3.5.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3.5.2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5.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5.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3.6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国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7履约保证金3.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3.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7.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转账方式提交:买方开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区营本级营业厅帐号:
********151*****88883.7.4 在卖方框架协议履行完毕后12个月、且未收到买方投诉的情况下,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3.7.5 卖方如出现违约情况,买方将按框架合同条款约定,计算出需收取违约金的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并出具“扣罚履约保证金通知书”, 扣除的金额部分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做相应金额的补足。3.8检验和测试3.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3.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3.8.3 对国外进口的货物,卖方应出具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书。3.8.4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3.8.5 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3.8.6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3.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3.18.2规定的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3.8.8 合同条款第3.8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3.9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10装运标记3.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唛头)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3.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的适当标记。3.11装运条件3.11.1 如果是“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价”的合同:1)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2)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3)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4)目的地/项目现场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规定。3.11.2 如果是出厂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合同:1)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2)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3.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3.12装运通知3.12.1 无论是何种价格条件的合同: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装运前—天或空运前—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特快专递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3.12.2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3.13交货和单据3.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合同条款第3.9、3.10、3.11、3.12规定。3.13.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并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为合同支付的需要,卖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第3.20的规定,向买方寄交或通过卖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3.14保险3.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以人民币投保全面保险。3.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价”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卖方应以货物的实际价值的发票金额投保一切险。3.14.3如果是“出厂价”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3.14.4如果是买方“指定任意地点”或“用仓库交货价”合同,则交货前的一切保险由卖方负责.3.15运输3.15.1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或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或项目现场,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3.15.2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价”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3.16伴随服务3.16.1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前附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3.16.2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3.16.3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3.16.4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总合同价中。3.17备品备件3.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3.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3.18保证3.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3.18.2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一定期限内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见合同条款前附表)。3.18.3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3.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3.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3.19索赔3.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3.18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3.18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3.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3.20付款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规定。3.21价格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3.22变更指令3.22.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地点;4)卖方提供的服务。3.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7天内提出。3.23合同修改除了合同条款第3.22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2.24转让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25分包3.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25.2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3条的规定。3.26卖方履约延误3.26.1卖方应按照本合同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3.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3.26.3除了合同条款第3.29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3.26.2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3.27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3.27误期赔偿费除合同条款第3.29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0.3%计收违约金(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3.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3.28违约终止合同在买方对卖方违约提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3.26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3.29不可抗力3.29.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3.2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或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3.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已交付的货物应按合同支付货款。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31争议的解决3.31.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3.31.2如协商不成,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3.31.3在争议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32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3.33合同生效及其他3.33.1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3.33.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4)履约保函。3.34合同其他条款无 第四章合同协议书无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5.1货物需求一览表(详见投标一览表)5.2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1)5.2.1技术要求,要求做为投标文件一部分并点对点应答提交5.2.2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应以中文为主)5.2.3货物验收要求5.2.4售后服务注:技术规格内容按实际需要提出第六章评标办法6.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无6.1.1评标方法6.1.1.1评标时,以招标文件指定的报价方式为依据计算基础价。6.1.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考虑量化以下因素:1)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所发生的国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它伴随服务费用;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5)得到投标货物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6)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7)投标货物的性能和生产率;6.1.1.3关于低于成本价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6.2综合评估法6.2.1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保证金无详细评审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一、价格(30分)最低报价评分是20分,平均报价评分10分最低报价评分部分:最低的供应商得满分,其余供应商得分为按照等比方式给与评分:20*最低价/其报价。平均报价评分部分,供应商得分为按照正负偏差等同等比方式给与评分:供应商报价得分:10*(均价-∣均价-该供应商报价∣)/均价二、商务条款(10分)考核方式4分,付款条件2分,质量保证条款3分,违约责任1分,满足得满分。应答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得0分三、技术条款(60分)技术分从技术应答情况、大型数据库维护项目经验、技术服务方案、本地工程师技术水平/配置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其中技术应答情况25分,大型数据库维护项目经验15分,技术服务方案15分,本地工程师技术水平/配置情况5分。6.2.2评标标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权重比值打分。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 年 月 日7.1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招标人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和电子版本一份:1)投标一览表2)合同条款偏离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资格证明文件7)投标文件规定的点对点应答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和技术条款)。据此,投标人同意如下内容: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解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4、遵从本投标有效期为90天。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不接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6、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方的附属机构。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8、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招标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2投标一览表投标一览表1、报价为服物交付买方指定地点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技术指导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安装督导、培训、调试、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的总和。2、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计量单位:见表要求。序号说明数量/套单价(元)小计(元)1基于AIX5L操作系统的ORACLE9.2.0 7 两节点RAC系统72基于AIX5L操作系统的ORACLE10,2,04两节点RAC系统53基于AIX5L操作系统的ORACLE9.2.0 7单节点系统224Db285Sybase16mysql1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章)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 7.3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标包: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7.4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序号系统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投标情况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技术规范书招标服务技术规范,(详见附件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技术规范书”内容逐条点对点作出全面应答。7.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7.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作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授权。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八章 其他8.1卖方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应加盖卖方的法人公章,以示对卖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8.1.1其他合同复印件8.1.2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8.1.3其他证明复印件8.2投标产品材料以下资料均应加盖卖方的法人公章,以示对卖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