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灵古路道路工程

石狮市灵古路道路工程

泉州建工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石狮市灵古路道路工程分一个标段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石狮市灵秀镇

建设规模:约500M,工程投资约2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市政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企业法人所在地开户行基本帐户汇入的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帐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58*****010*******;或开户行:石狮市建设银行,账号:***********************,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或招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

三、本次招标工程实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7年10月10日至2007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地点: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7年10月18日11:00时前传真至****-********,投标人传递的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认真查阅,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07年11月5日8:30时至9:30时止送达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07年11月5日9:30时;

开标地点: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石狮市东港路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人:魏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07年9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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