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招标公告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招标公告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ZBZX-2021-FW-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招标机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扶余采油厂落地油土环保处理技术服务项目是指在油水井生产、修井作业等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泥(土),通过环保技术措施对落地油泥(土)进行油污泥无害化、减量化、综合利用的处理过程;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
2.1.1本项目预计金额808万元(不含增值税)
2.1.2 实施地点:中标单位处理厂;
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如吉林油田公司具备自营能力时,合同将自行终止,且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1.4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5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预计全年处理量约20000吨/年,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2.2.2标包划分:1个标包;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2.3.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含评审依据)
3.1 商务资格条件3.1.1 法律3.1.1.1投标人均为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项目一致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企业年报信息”(2017-2019年)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企业规定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执行市场禁入的情形。(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相对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委登录吉林油田主页网站,进入企管法规处主页-市场准入管理,查询《与吉林油田公司存在诉讼纠纷名单公示》核实)。
3.1.2 财务3.1.2.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19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100%,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安全质量3.2.1.1提供本项目管理、施工人员工伤保险缴纳单据。(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
3.2.1.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1.3具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htm">应急救援措施。
3.2.1.4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3.2.2.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必须满足此项目的相关内容。(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2.2.2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许可证内规定的经营类别应包括HW08石油开采071-001-08(招标处理危废类别变化时应进行调整)。且年经营规模符合招标要求(年处理能力≥5000吨),方可参与投标;
3.2.2.3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油气田企业含油污泥(HW08石油开采071-001-08类别)处置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且自本项目开标截止日前,至少有含油污泥(HW08石油开采071-001-08类别)处理业绩一项,提供有效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
3.2.2.4开工要求:签订合同后,应保证可在1个月内合规开工处理含油污泥。(承诺)
3.2.2.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提供承诺书);
3.2.2.6准入
具有“油泥油土处置”项目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不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或
不具有“油泥油土处置”项目的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必须提供法律、财务、安全、质量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3公共条款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承诺)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3.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承诺)
3.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1年02月26日至 2021年03月03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03月18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可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
7.联系方式
报名监督电话:****-*******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898号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服务时间8:30-17:30),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2021年02月25日
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投标保证金提交流程
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项目描述 | 预计工作量 | 技术要求 | 工程和地质设计 | 备注 |
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落地油土处理项目 | 详见招标公告 | 详见附件2 | 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无 |
附件2:技术要求
一、技术标准要求
1含油污泥(油泥油土)贮存、转移、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10cc*******ad6efbb00c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吉林油田公司含油危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吉林油田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2含油污泥(油泥油土)处理后产生的油品由中标单位无偿返还招标单位,中标单位要配合招标单位定期进行计量、回收。
3含油污泥(油泥油土)经处理后剩余固相中石油烃总量应不大于2%,PH值应在6-9范围内。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由含油污泥(油泥油土)处理单位按照本单位含油污泥(油泥油土)处理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依照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及标准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
4 剩余固相涉及用于油田作业区铺垫井场基础材料时,应符合********6b********a8560c000f">SY/T 7301《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利用过程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严禁在环境敏感区使用。
5含油污泥(油泥油土)处理期间,由招标单位监督,中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含油污泥(油泥油土)处理后产生的剩余固相的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提供经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结算证明材料之一,对检测不合格的剩余固相要进行再处理,直至达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具体检测频次由招标单位结合签定处理合同期限确定。
6具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二、健康、安全与环境(HSE)
1 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并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投标人必须执行《吉林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吉林油田公司关于含油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具体施工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HSE合同》。
4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HSE风险,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针对本项目制作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宜的HSE技术措施和完善的应急预案。
附件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
附件(备注:下载后,在文件名后,加上相应的文件扩展名才能查看) | ********07ce6d30b283f&skip=true">附件.rar | *******&skip=true">扶余落地油土处理项目招标公告.docx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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