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2)

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招标公告(2)


郏县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变更招标公告

2013年3月21日发布的郏县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变更为如下内容:

郏县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郏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2012-201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郏政采办【2013】 37 号

二、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该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执法勤务装备(包含防爆催泪驱散器、救助器材、简易破拆工具、手持喊话器、现场勘查光源及照明设备、警械、约束带、多功能防爆警棍、防弹盾牌等)。

第二标段:档案管理、信息通信及反恐处突装备(包含图像传输、测爆仪、冲锋舟、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设备、电化教育装备等)。

第三标段:指挥通信及刑侦技术设备(警务短信平台系统、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治安监控设备、照相器材、录音器材、公安专网程控交换系统、业务技术用房弱电系统、专业照相机、录音设备等)。

第四标段:图像监控系统装备。(摄像机、解码设备、存储设备、控制键盘等)

第五标段:采暖设备装备(国内知名品牌的分体式柜机及挂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投标人需是防弹盾牌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防暴催泪驱散器(便携式催泪驱散器)的公安部列装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第一标段提供)

(6)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设备、现场音视频记录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第二标段提供)

(7)投标人具有一体机、交换机、路由器和硬盘录像机、公安专网程控交换系统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第三标段提供)

(8)投标人具有网络摄像机、网络解码设备、网络存储设备、网络控制键盘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第四标段提供)

(9)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厂家授权书(第五标段提供);

(10)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1)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1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3年 3 月 25 日至2013年 3 月 2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

第一标段还需提供防弹盾牌、防暴催泪驱散器(便携式催泪驱散器)的厂商授权书原件第二标段还需提供省级公安机关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设备和现场音视频记录设备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三标段还需提供一体机、交换机、路由器和硬盘录像机、公安专网程控交换系统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第四标段还需提供网络摄像机、网络解码设备、网络存储设备、网络控制键盘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安全技术防范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第五标段还需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方可报名,原件核对后退还。

4、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郏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郏县公安局

代理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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