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保障房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保障房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叶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保障房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经由叶发改投资【2020】3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什地区叶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保障房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93.2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县核桃大道、夏合甫北路。
2.工程规模:新建核桃大道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路沿石、栏杆,育才路人行道,夏合甫北路人行道、路沿石、护栏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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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喀什地区叶城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外配套基础设施(2020年保障房配套)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
新建核桃大道非机动车道路、人行道、路沿石、栏杆,育才路人行道,夏合甫北路人行道、路沿石、护栏等。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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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可承揽业务;4、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40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县级财政、债券资金。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看,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叶城县
地 址:
喀什市中亚商贸城12号楼—2-S26
邮 编:
844900
邮 编:
844000
联 系 人:
李加国
联 系 人:
陈淑君董佳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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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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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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