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道路建设过街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道路建设过街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道路建设过街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为766861元,其中暂列金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道路建设过街交通信号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信号灯、信号机、交通标志、标线,施工期交通组织、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 数据: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接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6686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本项目要求在2021年5月1号前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 ①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2 月 26 日至2021年3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四楼)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 1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四楼)。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邮编:350007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3411697 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四楼 ,邮编: 350000;
电话: 0591-83281771 ,传真:0591-83281771 ;
联系人: 金工、叶工
监督部门: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点: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1层、4-6层、11-20层
电 话:0591-8702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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