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2021年临哈线防洪预抢工程业务外包招标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2021年临哈线防洪预抢工程业务外包招标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自行招标)
\r\n临策基础部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2021年临哈线防洪预抢工程业务外包招标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r\n\r\n二、招标内容
\r\n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2021年临哈线防洪预抢工程\n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r\n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r\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r\n(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r\n(2)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认证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n(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n(2)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n(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5)投标单位需具有近三年铁路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n(6)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n(7)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n(8)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防洪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n3.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n4.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n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n;
\r\n(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
\r\n(4)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r\n注:各招标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投标人资格;
\r\n四、招标文件获取
\r\n(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2月26日16时22分起至2021年3月2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r\n(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r\n(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r\n五、投标文件递交
\r\n(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r\n(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n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r\n本项目定于2021年3月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r\n七、联系方式
\r\n招标人:临策基础部
\r\n详细地址:
\r\n电话:152*****135
\r\n招标代理机构:
\r\n详细地址:
\r\n邮政编码:
\r\n项目联系人:临策基础部-赵龙
\r\n电话: 151*****552
\r\n传真:
\r\n邮箱:
\r\n开户单位:
\r\n开户银行:
\r\n账号:
\r\n\r\n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r\n\r\n\r\n\r\n临策基础部
\r\n日期:2021年2月26日
\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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