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办公家具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办公家具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办公家具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21-2545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分为5个包件,各包件之间互相独立,投标人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包件或两个包件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投两个以上包件的,按其所投包件号顺序选取前两个包件投标为有效投标,其余包件均为无效投标。包件1:陆家嘴片区办公家具采购。本包件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包件2:三林片区办公家具采购。本包件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包件3:外高桥、川沙片区办公家具采购。本包件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包件4:惠南、临港片区办公家具采购。本包件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包件5:钢制办公家具采购。本包件预算金额为1,0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家具属于工业。

5、交付地址:分批送货至浦东新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接采购人通知后分批供货。油漆家具需由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存储在供应商仓库确保通风散味6个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分批供货。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9、最高限价:同各包件预算金额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生产

11、项目联系人:李丽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02-2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3-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2-26 17:00:00至2021-03-0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03-24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1-03-24 15: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old.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old.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old.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踏勘答疑会4、出样或取样要求:4.1 联系人姓名:李丽 联系人电话:********4.2 出样或取样地点:浦东新区东明路651弄1号3楼4.3 出样时间:2021年3月24日9时~15时(北京时间)4.4 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请各投标人接到取样通知后及时取回;4.5 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丁香路655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
邮编:200135邮编:200135
联系人:陆智宏联系人:范辉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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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家具 浦东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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