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 | ||
项目法人: |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铜陵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省管交通工程项目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代理机构: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12-14 09:38:12 |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二次)
1.2 招标人: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0AFAGZ0340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AFAGZ03402
2.5 建设地点:铜陵市
2.6 建设规模: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拟在铜陵北管理处内新建一处总占地约2586㎡的养护设备仓库。
2.7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94万元(含暂列金12万元)。
2.8 计划工期:180天(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物资设备仓库和车库两个单体建筑物及场地硬化。其中物资设备仓库为单层钢结构建筑,层高7.6m,建筑面积约620㎡,用于存放道路养护物资设备和机电交安等附属设施。车库为单层钢结构建筑,层高5.4m,建筑面积约622㎡,含10个大型车车位和检修车位。具体情况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建筑面积在600㎡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投标时须提供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资料或使用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资料),业绩规模合同中无法体现的,请投标人提供可靠有效的证明(包括业主方证明,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7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建筑面积在600㎡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和使用单位提供的完工证明资料。业绩规模合同中无法体现的,请投标人提供可靠有效的证明(包括业主方证明,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1月23日上午09:00至2021年2月15日下午17: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0日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_3_楼_21_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和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城东路168号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 系 人:邵工(158*****433)、何工(139*****102)
电 话:****-********-***/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处(原安徽省交通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监督部门: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84*****156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2021年1月22日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2020AFAGZ034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22日
开标日期:2021年2月20日
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佳天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杨店乡政府对面办公楼二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伍仟元整(大写)(¥*******.00元(小写))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名仕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21号铂澜商务中心3幢办301-304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壹仟捌佰玖拾玖元玖角(大写)(¥*******.90元(小写))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鼎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政府办公楼430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万肆仟柒佰陆拾元整(大写)(¥*******.00元(小写))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养护设备仓库建设工程(二次)。
招标人名称:安徽芜铜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城东路168号
联系人:万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邵鹏
公示期: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4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6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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