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1-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项目编号:KQZX-2021-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6日16: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11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预算金额¥45.2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赵玲玲、费立纬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莹、赵玲玲、费立纬 ***-********
附件:
附件1*******B5D9BBEAC*******DFCF4" target="_blank">附件.docx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1-09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关于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负责生态环境部甲基溴管理系统功能开发、测试、及部署安装等(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并交付试运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A座2层            

联系方式:张莹、赵玲玲、费立纬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莹、赵玲玲、费立纬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管理系统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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