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财政局“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驻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江门市财政局“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驻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一、商务要求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服务提供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信誉,且能独立完成系统运维任务。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称“云平台”)是根据广东省“数字财政”的统一部署和规划,按照“全省一张网”的总体要求,推进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模式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深度应用,高标准打造的一个覆盖省、市、县(区)三级,集监管、交易和服务于一体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执行、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合同支付等各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云平台包括一个门户网站、六个子系统和五个基础信息库。一个门户网站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六个子系统包括监督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卖场系统、金融服务平台、诚信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分析中心;五个基础信息库包括采购人库、评审专家库、代理机构库、供应商库和商品库。
(二)服务内容
运维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云平台”系统日常巡检,系统操作指导、基础数据更改、故障处理、业务问题解答、业务需求沟通与引导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本地区各类用户账套体系维护和供应商入驻资料核验服务;
2.指引用户完成对应角色在系统的操作服务。
3.按照本地财政部门要求,为用户提供不定期现场和线上业务与操作培训;
4.本地区采购业务咨询与系统操作咨询服务专线接听应答服务;
5.提供系统网站监控和本地采购信息巡检、监控服务;
6.数据与系统异常情况跟踪反馈并及时处理;
7.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电子卖场交易过程的纠纷协调处理服务;
8.收集采购人、供应商等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省平台运维团队持续优化;
9.项目采购交易开评标现场支持服务;
10.完成本地区财政部门或集采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运维服务单位的要求
运维服务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服务单位应具有服务于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具有软件工程开发、运维经验,需提供同类实施经验佐证材料。
在运维服务期间遇到的系统问题应及时现场处理,对无法立即处理的问题,要求在2小时内与省财政厅系统建设经办人或系统开发商取得联系并做出反应,在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保证能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确保系统平稳安全运行。
掌握“云平台”系统基础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建设框架、数据字典等信息,能及时整理与更新系统,能按照我市政府采购业务需求对系统功能进行修改。
实施范围:江门市市直、蓬江区、江海区、鹤山市。
用户范围:所属实施范围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及供应商。
服务时间:2021年度。
三、服务费用
2021年度服务费用: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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