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坪江水电站工程(土建工程与金属结构)招标公告

鹤峰县坪江水电站工程(土建工程与金属结构)招标公告

鹤峰县坪江水电站工程(土建工程与金属结构)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坪江水电站工程(土建工程与金属结构)已由省发改委鄂发改审批[2012]3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溪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贷款,招标人为鹤峰县溪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坪江电站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南角的鹤峰县燕子乡境内,是澧水水系中、上游北源溇水水系的二级支流,于湖南省的慈利汇入澧水。

2.2工程规模

坪江水电站为有调节引水式电站,总库容652.8 万m3,引用溪坪河区间来水,利用水源以上集水面积31.29 km2,引水隧洞总长6912m,利用水头415.0m,隧洞引水流量3.2 m3/s,设计装机容量2×8000kW。

2.3计划工期

2013年6月24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计9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及压力钢管安装,只设一个标段,其中土建工程总投资10918.13万元,压力钢管安装总投资581.87万元。

(1)挡水建筑物工程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

水库正常蓄水位1119.0m,坝顶高程为1123.0m,防浪墙顶高程1124.2m,防浪墙高出坝顶1.2m。

坪江电站水库面板堆石坝上游边坡采用1:1.4,下游边坡采用1:1.35。下游坡在高程1094.0m处设有一条马道,宽2.0m。下游坝脚处设有堆石棱体,平台高程1064.0m,平台宽度5.0m,边坡为1:1.5。大坝上游趾板前设有粉质粘土铺盖和石碴盖重,粉质粘土铺盖顶高程为1074.0m,顶宽2.0m,边坡为1:1.5;石碴盖重顶高程1074.0m,顶宽4.0m,边坡为1:2.0。坝顶宽为6.0m;最大坝高从趾板至坝顶为69.0m,河床趾板高程1054.00m,坝顶轴线长度152.97m。

溢洪道为开敞式无闸门控制侧堰溢流形式。溢流堰顶度40.0m,堰顶高程1119.0m,最大泄量456.23m3/s。溢洪道由进口段、渐变段、控制段、泄槽段、鼻坎段组成,纵轴线总长214.66m。

(2)引水建筑物工程

主要建筑物包括进水口、隧洞及支洞\过沟建筑物、调压井、压力管道等。

(3)厂房及升压站

电站发电厂房选择在张家沟河道左岸,高程478米(江坪河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厂区工程主要有主、副厂房、尾水渠、升压站、防洪墙等。厂区布置图见坪江-招标-厂-01号图。

(4)金属结构安装

金属结构部分由引水发电系统、施工导流系统(含放空底孔)组成。引水发电系统布置有进口拦污栅、进口事故检修闸门、压力钢管。施工导流系统布置封堵闸门、底孔放空洞闸门。本标段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为压力钢管安装。

(5)导流形式及布置

⑴导流洞布置于河床左岸,导流洞全长327.17m,导流隧洞为半圆拱城门洞形,进口底部高程1058.45m,出口底部高程1053.50m,底宽3.0m,直墙高2.0m,顶部采用半圆拱。进口段0+000-0+007m设置叠梁控制闸门,底部和侧墙均采用钢筋砼衬砌,衬砌厚度80cm,0+007-0+017为采用30cm厚钢筋混凝土衬砌,0+017-0+317.17段底板采用20cm混凝土衬砌,侧墙及顶拱采用10cmC20砼喷护,0+317.17-0+327.17段采用30cm厚C20砼全断面衬砌。

水库放空冲砂结合导流洞进行,放空洞底板高程1071.00m,采用龙抬头方式连接,放空洞采用直径2.0m圆形洞,外衬60cm钢筋混凝土,出口增设消力池,消力池长15.0m。

⑵围堰

本工程只设置上游围堰,下游围堰采用下游拦水坝挡水,上游围堰位于大坝上游趾板外34m,围堰采用粘土心墙防渗,设计堰顶高程1063.00m,河床高程1058.0m,堰顶宽6.0m,上游边坡1:2.0,下游边坡1:2.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分至 12 时,下午14 时 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在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中国邮政大楼四楼)恩施州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再持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拟派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原件、五大员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中心文件出售室(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图纸售价1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恩施州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恩施市机场路邮政大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峰县溪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33号

邮政编码:430010

联 系 人:王小秀

电 话: 135*****878

传 真:***-********

电子邮件:135*****878@163.com">135*****87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26层(恩施市舞阳大街233号)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姜作源 陈燕滔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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