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2021年公园及亮点区块景观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江夏区2021年公园及亮点区块景观提升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夏区2021年公园及亮点区块景观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门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HXT-202102CG-007FW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0090号

3、项目名称:江夏区2021年公园及亮点区块景观提升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80.16538(万元)

6、最高限价:280.16538(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3个月的缴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及账号、密码),近三年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一项规模的类似服务业绩。
(7)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及账号、密码)。
(8)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五大员是指: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持有培训证或上岗证或资格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9)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依据及账号、密码)。
(10)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2月-2021年2月,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三项同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依据;
(11)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申请人自2018年2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对以上4条内容作出书面承诺,若查实有以上4条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
(12)投标申请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页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最终以投标截止日期网上查询依据为准)。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门面

3、方式:

报名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公告要求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不接受补遗文件),审核时须由项目负责人一次性携带本公告要求全部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审核通过的单位方可领取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门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江夏区林业和园林局(机关)

地址:江夏区江夏大道18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宏信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夏区文化大道水墨江郡-南区-秀水街S17栋门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提升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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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宏信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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