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拉木县樟木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聂拉木县樟木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聂拉木县樟木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7-13xz04034
一、招标条件
聂拉木县樟木镇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工程已具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3 建设地点: 聂拉木县樟木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2.5建设规模:近期日处理污水0.5万吨,污水处理采用前处理+厌氧池+0rbal氧化沟工艺。
一标段:建设用房(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综合楼)525.04平方米、沉砂池1座,氧化沟及二沉池2座,厌氧池2座,回流污泥泵井2座,浆砌石挡土墙2748立方米,护坡420立方米,厂外输电线路1公里,进场道路0.44公里,污水检查井273座,污水管道7.04公里,并建设道路、绿化、围墙、给排水等附属设施;二标段:污水管网(含污水检查井)。
2.6施工工期:12个月
2.7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一、二标段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一、二标段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通过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查通过后,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3月29日,每日上午 10:00时至 12:30时,下午15:30 时至17: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资料需邮寄,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法人营业执照;
(5)资质等级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近三年(09、10、11年)业绩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9)近三年(09、10、11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10)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1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3)《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注:上述要求的报名资料第(1)、(2)项须提供原件,(3)项至(12)项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13)项须提供彩色打印件。以上报名资料须采用无线胶装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日喀则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聂拉木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日月湖水景花园10区2排1号
联 系 人:刘焕刚
手 机:158*****595
传 真:****-*******
邮 箱:shandongzhaobiao@163.com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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