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支部党建及警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支部党建及警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公安局
乙方:三明市金牛装璜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YCZB[TP]*******的三明市公安局训练基地支部党建及警营文化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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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壹仟元整(¥361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历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小蕉大道29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存在尺寸偏差应以现场尺寸为准。 2、所有图文资料应与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制作施工。 3、施工前若采购人需更改材质,以清单内已有价格重新报价,若无应重新确定价格再行施工。 (二)相关要求 1、施工要求 1.1中标人必须到现场进行勘察,精心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2中标人必须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设施。中标人进入工地必须保证工地四邻建筑物的安全。由施工引起的工地四邻建筑物受到影响由施工方负责。 1.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合格工程要求。中标人应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4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5中标人负责安排好临时设施的规划和临时设施的搭设,负责对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排水排污的规划及管理。对施工区、生活区、材料堆场、材料加工场进行合理的规划,要求悬挂各类警示、标示牌,必须做到标示明显整齐。所有临时设施必须达到环保部门要求、建管部门制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 1.6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各种材料必须在指 定的地方堆放;车辆进出所带来的泥土中标人须及时清理。 1.7本工程中标人如中途停建或擅自退场,造成采购人工程损失,采购人将交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8中标人应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开工前向采购人报送施工计划,付款前向采购人递交完工报表,如不报送,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工程款。 1.9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米内的余泥及其他堆积物,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并将外墙、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2、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此部分材料价款。当中标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采购人保留更换的权利。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直至停工、返工或终止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经工程师确认后,均由中标人自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完成后,要求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合格,中标方应整理全部资料,报业主验收。业主将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业主检查认为质量不合格时,中标方应按业主要求进行整修和返工,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中标方自负。整改完毕再次会同验收,验收达到采购人满意,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验收过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清单一式四份,采购人与中标方各执二份。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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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90%。 | |
2 | 10 | 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中标金额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中标人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采购人代表应在同中标人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①设 计变更; ②由采购人造成的阻止、障碍; ③不可抗力; ④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中标人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违约金赔偿办法为:各工程每逾期一天,赔偿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天;延期超过七天后,每逾期一天,赔偿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赔偿金由采购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任: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合格为止,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中标人负责。如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采购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中标人的工程款,同时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时还须支付合同价款的5%的违约金。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中标人应负责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 定位置并提供货物的安装。 (2)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采购人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3)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中标人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4)中标人自行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等,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5)若在制作及安装过程中,造成中标方任何人身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6)售后服务要求: ① 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免费保修服务为一年,质保期内供应商免费提供上门服务,终身维护。保修期内如货物、材料或安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自然灾害除外),中标人必须负责免费修理或个更换。同时负责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保险、安装等有关全部费用。 ② 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响应时间应为2小时以内做出响应,并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修复使用;若 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则应提供相应的备用产品以保证用户方的正常使用。 ③ 保修期间及保修期后,定期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对暴露出的问题或隐患及时修复,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用户。同时,对用户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 ④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质量保证、售 后 服 务基本要求,对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免费保修期、特殊保修条款、有偿服务范围和免费更换配件等作出相应承诺和说明。各投标人还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可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 后服务计划(含质保期时间)和内容。 ⑤ 保修期结束后,中标人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 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 (7)施工 ① 中标人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保修。保修期从采购人验收合格起算1年; ② 本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时,维修人员接到故障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到场修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③ 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中标方负责终身维修,仅收成本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 ④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强制性执行; ⑤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次招标响应的售 后 服 务承诺书 (8)货物验收要求 ① 验收标准:所有货物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所有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要求。 ② 验收步骤:到货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方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资料,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采购方在货物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由中标人和采购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③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④ 一切安装费用及现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⑤ 验收清单一式二份,采购方与供 应 商各执一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三明市公安局 | 乙方: | 三明市金牛装璜有限公司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236幢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380幢106室 |
单位负责人: | 王锡章 | 单位负责人: | 施之滨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继娣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5*****01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三明农商银行梅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35117 |
签订地点: 三明
签订日期:2021年03月0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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