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分局预算说明招标公告
直属分局预算说明招标公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城市公共环境景观规划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海域、海岛相关规划和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统筹森林、湿地资源及有关自然保护区和海洋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用地审批;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分局下设办公室、不动产与自然资源管理科、用地与市政科、建设管理科、执法监察科,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行政人员编制数 | 在职实有人数 |
直属分局 | 公共财政预算 | 20 | 27(含7名工勤人员)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我局主要任务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辖区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海域及其房屋、林木等附着物等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权属确认、转移、登记、发证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测绘管理工作。
(三)参与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辖区内 “多规合一”项目策划生成等具体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生成空间实施规划。配合开展辖区内重大、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相关工作。负责出具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及审查。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受理、承办、审批、报批辖区内项目用地的划拨、出让、转让、变更、租赁等工作 (含临时用地等相关工作),以及储备用地管理、集体土地使用和企业改制涉及土地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
(四)负责组织辖区内村庄规划的技术审查工作。承办个人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按权限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许可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危住房翻改建规划审批工作。
(五)做好辖区内土地资源、资产的保护与管理,计收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收益金和土地资产的其他收益。负责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负责开展辖区内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的动态监测工作及建设用地使用期满收回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地质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征收工作。配合开展辖区海域与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利用管理。
(七)组织实施辖区内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提请认定的辖区内建设工程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开展技术认定工作。
(八)承办有关信访工作。协助市局管理辖区内自然资源所。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各类国家、集体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
(二)规划审批工作。
(三)承办个人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按权限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村民住宅规划许可和城市规划区内私人危住房翻改建规划审批工作。
(四)辖区内土地资源、资产的保护与管理,计收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土地使用费、土地收益金和土地资产的其他收益。
(五)档案管理工作。
(六)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八)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工作。
(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十)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
(十一)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十二)国土资源执法工作。
(十三)国土房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十四)信息化建设。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21年, 我局收入预算为148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0.8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80.8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99.99万元,公用支出240.35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0.8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38.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年终奖、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24.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经费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1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四)养老保险缴费5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运行支出1211.84万元。主要用于:1.人员经费。包括人员统发工资、绩效奖金、非统发工资等。奖金测算参照上一年度各项奖金的计算方法,以10月份的工资基数进行测算。2.公用定额支出。包括维持单位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日常宣传费、党建经费、妇女儿童青年组织工作及活动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3.工会福利费。包括按规定缴纳的工会经费以及开展集体福利活动所需支出,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工会活动经费、户外运动卡办卡经费等。4.非在编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5万元。主要包括:1.档案整理费用。包括土地房屋权籍登记、规划、用地审批资料等归档整理,以及档案整理相关费用。2.执法费用。包括因行政诉讼发生的律师费用,6.25土地日、4.22地球日、住房日、测绘日等主题宣传经费,执法测量、执法鉴定费用。3.权籍等业务经费。用于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管理、用地与市政、建设管理等业务事项支出费用。4、执收工作业务经费,用于执收单位在征收非税收入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劳务性支出、律师、法律咨询等相关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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