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22 10: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KR********
2、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279,296,951.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277,563,951.00元;
第2包:1,733,000.00元;
5、采购需求:
第1包: 第一包:集成总包, 1 项,预算金额:277,563,951.00,项目概况:西安市公安局“智慧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以“十三五”建设规划为目标,在现有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与公安实战需求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成效,构建西安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新模式。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信息化系统建设
第2包: 第二包:监理, 1 项,预算金额:1,733,000.00,项目概况:对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监理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项目技术方案的咨询;协助审核有关合同、协议;进行有关技术文档等文件的管理;提交项目监理服务报告;代表建设单位协调与承建单位的工作关系,确保本项目按期、保质、顺利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信息化系统建设监理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01 00:00:00至 2025-03-31 23:59:5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5)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监理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工程监理),并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5)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项目且在本单位注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报名;(7)其他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3-05 17:00:00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第一包:集成总包,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第2包: 第二包:监理,标书金额: 免费赠送;
注:领取时间:2021-03-01 09:00:00至2021-03-0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招标文件请至本单位领取,谢绝邮寄,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原件(注明包段号、名称)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22 10: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经市级财政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可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第一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佰伍拾万元整;本项目第二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3.本项目未做进口论证,投标人所投的任何进口产品均不被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63号
联系人:管警官、袁警官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瑶、刘昆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开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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