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专项规划和排水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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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给水专项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1日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邵东市给水专项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项目(采购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2021]017,委托代理编号:HNAT[2021]00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给水专项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

2、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2021017

3、采购代理编号:HNAT[2021]0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1

邵东市给水专项规划和排水专项规划

1

118.8(含评审

费)

178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30-17:00。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邵东市公园路98号三楼(正红盛源旁)。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料要求:同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及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户名: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东支行

账号:810000136993000001

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0312日 9 时 30 分),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的递交

1、按本谈判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2、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公园路98号正红盛源旁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2 9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公园路98号三楼(正红盛源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邵东邵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联系人:女士

电话:13975904288电话:17775663999

地址:邵东市邵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邵东市公园路98号三楼(正红盛源旁)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规划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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