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避雷器、乙炔2次招标公告
铁路局避雷器、乙炔2次招标公告
南宁铁路局避雷器、乙炔采购
第2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铁路局避雷器、乙炔采购已由南宁铁路局财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使用铁路局维修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南宁铁路局,实施人为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已经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准实施采购,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编号:局批招〔2013〕18号。
三、招标依据:
1.《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宁铁物〔2012〕318号);
2.使用单位申请;
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的配件是南宁供电段等站段生产用料,详细信息请参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六、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以《招标文件》为准。
户外交流高压跌落式避雷器500个,溶解乙炔气13370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供应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避雷器产品出具国家绝缘避雷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有效的合格型式试验报告。乙炔供应商提供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产品充装证和产品运输安全许可证。
6、代理商取得制造商就本次公开招标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7、招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招标人应进行二次公告,经二次公告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招标实施人报有关监督部门批准备案后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
八、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6日至3月30日,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当面或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递交报名表或传真报名表,须注明单位名称、地址、邮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账户资料、参投包件号及包件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1报名表),并需提供附件2《供应商信息表》。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3月26日至2013年3月30日,在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路局新调度大楼内727室)持单位介绍信、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及标书费电汇或转账底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售招标文件(其中标书费须以电汇及转账的形式缴纳,并把相关复印件传真至****-*******、****-*******、****-*******等号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无效。
缴纳的银行账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铁道支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发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8:30时至9: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9:00时,地点为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路局大院西门物资交易所招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评标时间
2013年4月10日上午9:00在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进行开标及评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届时参加。
5、开标评标地点: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路局大院西门物资交易所招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铁路局
招标实施人: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535001
联 系 人:郑耀中、李平
电子邮件:nntljwzjys@163.com
请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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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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