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门面房招租(二次)招标公告

(营销部)门面房招租(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来安县局(营销部)

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cq202102-041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2021年3月11 日 10时至2021年 3 月 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来安县局(营销部)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1年3 月11 日 10时至2021年 3月 12 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标的物:拟出租房屋位于来安县塔山中路原县政府大门西侧门面房;评估价:27.556万元/年;建筑面积117.16平方米,土地面积不详,开发程度为现房。

二、重大事项披露:

1、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拟出租房产,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得经营餐饮类、烟花爆竹及烟草制品,标的物禁止经营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租赁期限:三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一交,三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签订合同前缴纳完毕。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拍前给予考虑交房期限,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3、服从出租方管理,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租期内实行门前三包,租期内服从出租方关于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4、请竞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仔细阅读交易公告、竞租须知等内容,合理竞价。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惩罚。

三、租金价格、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来安县塔山中路原县政府大门西侧,建筑面积117.16 m2,土地面积不详,开发程度为现房,评估价:27.556万元/年;起始价:27.556万元/年;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本次招租标的租赁期限:三年, 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租赁期租金按本次成交租赁价(元/年)确定。实行房租预交制: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于租赁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缴纳, 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分别于租赁协议签订后满一年和满二年的前一个月内缴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在《租赁协议》签定前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用于监管水电费缴纳及赔偿固定设施的损坏等。如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另行追缴。

四、本次招租项目由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租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余款(或首付成交价款)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缴入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30101040001992)。

c)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税收违法记录,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直管公房房屋征收工作中,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凡参加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拍项目有违约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标的物竟拍,否则无效。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招租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拿中标通知书,拿到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定《招租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4、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 1 月 29 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八、竞价方式:

a)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九、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租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租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e) 其他: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出租方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房产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协议》(附件)中的条款。

f)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租须知。

十、联系方式、地址:

代理公司:郭建勇18098346697;

联系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3幢303室

招租单位:蒋主任 15805502189

联系地址: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

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9w.7475002.courtTabs.1.7dfa27c9alHTjW&user_id=2565797199

招租单位: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

代理公司: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竞租须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1年 3 月11日 10时至2021年 3月 12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对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来安县局(营销部)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价人:

合格竞价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价须知》。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竞价项目的拍租方: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

竞价内容: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来安县局(营销部)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

2.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3.竞价时间:2021年 3月11 日 10时至2021年 3月 12 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4.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来安县局(营销部)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本次出租共分1个标的物。

标的物:来安县塔山中路原县政府大门西侧门面房;评估价:27.556万元/年;起始价:27.556万元/年;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竞价前竞价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保证金数额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租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租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租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租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竞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价未成交的,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6.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佣金由中标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为叁仟元整(3000.00元)。

7.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成交价款以中标价为准,竞价方需在《合同》签定前一次性将当年租金转入招标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实施),具体付款日期、成交金额在《合同》中约定。中标方需在《合同》签定时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无中标方责任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竞价成交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缴入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30101040001992)。转账时备注: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门面房招租项目租金。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标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从淘宝网下载打印并填写相关交易表单,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投资者申请表》(适用于竞得人为自然人)、《入会申请书》(适用于竞得人为企业)、《资产受让申请书》、《意向受让方承诺函》等,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8.竞价成功后,竞得人应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与招标方履行合同签约手续。若竞得人未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到场履行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合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对此,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竞价成功后,有关事项按合同有关约定进行。

10.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1.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2.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淘宝网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对各合格竞租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3.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竞价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租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申请提交招标人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14.本竞价须知由招标人和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址): 邮编: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 【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号】【幢】单元室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性质为【住宅】【非住宅】。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购房/抵押合同】,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没有权属纠纷。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经营】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

第三条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或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补充条款或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章 租赁期限和交付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双方在《出租房屋设施设备交割清单》(附件1)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即视为交付完成。

第五条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章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 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九条 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除正常移动的物品双方可另行协商外,其余由甲方所有。

第四章 房屋返还

第十条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日内】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日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日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第十一条 乙方返还该房屋时,应当将房屋腾空,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乙方应付清欠缴租金、违约金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双方再次在《出租房屋设施设备交割清单》(附件1)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即视为房屋返还交付完成。

第五章 转租、转让和交换

第十二条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住房,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分割转租供人居住。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四条 甲方如在租赁期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该房屋的,应就相关事宜书面告知乙方,应保证受让人知晓本合同,且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该房屋设立抵押,并应当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章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乙方应于【每季度日前】【每年度日前】【 】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第十八条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

第七章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币)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含违约金)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第二十条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空调、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该房屋(不含室内设备、设施)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 租赁期间,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合理使用、管理责任,致使房屋、附属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房屋发生非因房屋主体结构缺陷产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情形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甲方已收取的乙方租金。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七条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章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拆除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内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日的;

(七)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的;

(八)乙方不执行甲方《安全协议》的;

(九)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的。

第十章 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三十条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一章 其他条款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中任何文字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向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禁止商业贿赂约定书》,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签字、盖章后第日】生效。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或名字(盖章): 乙方名称或名字(盖章):

住所(址):住所(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账号名称: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经纪机构名称: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附件1

出租房屋设施设备交割清单

一、交接房屋钥匙套(把)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接房屋内各设备(家具、家电)详细状况


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状况

入住

搬出

三、其他相关事项

水表度数: 电表度数: 燃气表度数:


交交房确认

对上述情况,乙方经验收,认为符合房屋交验条件,并且双方已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完结,同意接收。

交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退退房确认

甲乙双方已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验收,并办理了退房手续。有关费用的承担和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返还 □无纠纷 / □附以下说明:

退房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人)签章:

乙方(承租人)签章:

附件2

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出租房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租赁合同》及滁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督促乙方在承租区域按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满足设备设施功能需求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2、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用电设施等安全常规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主体要求,乙方的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及院区内的安全及消防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乙方确保承包区域内所配置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不得私自改变消防设施设备的用途,造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损毁。

3、乙方负责所租房屋及院区内的设备设施用电、消防设备、院内防火及人员进出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人、财、物的安全。

4、乙方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如使用液化气钢瓶,需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5、乙方不得随意改造、损坏建筑设施和房屋结构,对影响结构安全的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随意遮挡、损毁、挪用、关闭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违约责任

1、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安全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安全消防法规等规定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俩份。本协议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禁止商业贿赂约定书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约定书,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二)双方确认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人员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1、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或报销各种费用、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考察、房屋装修等。

2、借款、融资担保、商品赊销、回扣、购物折扣、置业、礼品(如纪念品、节日礼品等)、馈赠、娱乐、招待等。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通信地址:滁州市会峰西路65号滁州市烟草公司纪检监察室

举报电话:0550-3216315

举报邮箱:czycjjjc1@163.com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单位就有关工作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及时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监察部门举报。

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本约定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业务优先邀请投标权及其他业务合作的优先权,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约定第三条规定的,一经甲方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无条件支付合同结算总额30%的违约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或终身进入甲方市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影响较大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本项承诺书请与招标人签合同前签字盖章交于招标人

竞 租 承 诺 书

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租门面房招租项目。已了解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租标的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约束。

2、遵守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我方违反《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5、如竞标成功,竞得人须按按公告要求及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其列入黑名单,,3-5年内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

竞租申请人:(公章或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的物介绍

一、重要提示:

淘宝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及《标的物情况介绍》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价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资产处置机构划扣或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且竞价时须付予淘宝项目平台费,费用为项目成交额的1%,请审慎参拍!

二、标的物介绍:

安徽省烟草公司滁州市公司来安县局(营销部)门面房招租项目(二次),本次招租共分1个标的物如下:

1、标的物:坐落于来安县塔山中路原县政府大门西侧,建筑面积117.16 m2,土地面积不详,开发程度为现房,评估价:27.556万元/年;起始价:27.556万元/年;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

2、标的现状详见提供的现场照片,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价。一旦成交后价款即为合同价款,承担自主经营权,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亏损均与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无关。

3、租期及租房款支付:三年, 租赁合同三年一次性签订。租赁期租金按本次成交租赁价(元/年)确定。实行房租预交制: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于租赁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缴纳, 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分别于租赁协议签订后满一年和满二年的前一个月内缴纳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门面房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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