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维管中心道路大中修工程选择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维管中心道路大中修工程选择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维管中心道路大中修工程选择施工企业资格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13-604
1 、招标条件
2013年维管中心道路工程已由长春市政府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资格入围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13年维管中心道路大中修工程选择施工企业资格招标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道路大中修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201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及资金保障,有专业的维修养护机械设备及道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经验,具备新工艺检查井施工经验和能力,并获得长春市市政主管部门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市政设施维修先进单位(优秀单位)。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10-2012年)(每一年至少有一项为市政道路维修业绩)。
3.3 财务状况:近三年(2009-2011年)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企业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获得长春市市政主管部门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市政设施维修先进单位(优秀单位)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近三年 (2010-2012年)(每一年至少有一项为市政道路维修业绩)合同或中标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上午9:0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报名联系人:周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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