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环境监理(含监测)招标公告
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环境监理(含监测)招标公告
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环境监理(含监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含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环境监理(含监测)。
2.2 工程规模:昌化江下游河口段综合整治工程-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疏浚工程工程疏浚河道长6.78km,疏浚面积约3.28km2,工程总投资41656.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建设地点:昌化江入海口东方市、昌江县分界处昌化江中汊杨柳村至咸田村段河道。
2.5 招标控制价:*******.00元。
2.6 合同服务期: 2年(24个月);
2.7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含监测)按照本项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生态环境部门批复文件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发包人做好以下工作。
(1)开展项目环境监理,对施工过程的环保措施落实进行技术监督,按期提交环境监理方案、分期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
(2)开展项目环境监测,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定期组织实施施工期环境监测,按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3)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4)本次招标不包含岸线岸滩稳定性监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环境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环境监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者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环境保护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生态影响类的环境监理项目负责人。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布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于 2021年 3 月 1 日至 2021年 3 月 5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1302房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得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 3 月 1 日至 2021年 3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1302房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售价/元(开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3月2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3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韩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卓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12巷3号六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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