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泊新城西区消防站设备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团泊新城西区消防站设备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5001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设备[2013]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团泊新城西区消防站设备工程 已由 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审批【2012】15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团泊新城西区消防站设备工程,规划可用地总面积为740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总投资为254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团泊新城西区消防站消防车设备工程,包括消防车辆正常运行所需的全套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标段投资额580万元。
二标段:团泊新城西区消防站消防器材设备工程,包括消防器材的供货与安装所需的全套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标段投资额220万元。
2.4 计划交货期:2013年04月30日 至 2013年06月30日
2.5 交货地点: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落地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消防专用车辆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5年以上生产经验,且在北京(或天津)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整车必须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生产厂家,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并有检测报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4 月 1 日(周六日除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4月02日至2013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持投标保证金收据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春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毕杨路杨成庄乡人民政府203-204室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景丽丽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郝北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赵杨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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