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火木公司矿区复绿项目建设项目代理招标公告

大南火木公司矿区复绿项目建设项目代理招标公告

大南火木公司矿区复绿项目建设项目代理

招标公告

赣建广招代字[2021 ]045号

大南火木公司矿区复绿项目建设项目已经广发改审字[2021]5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该项目工程招标代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大南火木公司矿区复绿项目

2、工程建设地点:上饶市广丰区

3、本项目投资:380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服务类、施工类等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

二、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证书和身份证;在住建局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是项目组成员之一(佩戴工作牌),并提供人员证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不含开标当月)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

3、外埠来赣代理机构,应当在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的(网上下载并纸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三、开标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3 3 15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的招标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资料、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先由招标人对相关资料、证书原件进行查验,查验合格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按签到顺序随机抽取编号,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编号确定中标人),并根据抽取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代理机构中标后,须积极主动为项目业主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程招标结束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后十五日内,代理机构须及时将项目的招标备案资料进行网上备案和纸质备案。否则将不得参加下一个工程的招标代理的投标。

五、工程招标备案纸质资料须附上该项目业主对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证明材料,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评价较差的代理机构将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区各建设项目的代理投标。对连续三次评价较差的代理机构,将在一年内不得在我区承接各类工程代理业务。

六、本工程招标代理费金额(由招标人支付),按照广公管办【2020】3号文件执行计算,具体以每项招标工作完成后中标标的额进行计算。(不含编制招标控制价)

七、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余潇箫联系电话:182*****753

招标人:(单位章)

法人代表

或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督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或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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