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经理部钢材、水泥、道砟、柴油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经理部钢材、水泥、道砟、柴油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
经理部钢材、水泥、道砟、柴油招标采购
1.招标条件1.1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发改函[2020]4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道砟、柴油进行公开招标。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2.5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公司设物【2016】281号);
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新增集装箱功能区近期新建集装箱装卸线2 条,牵出线1 条,机待线2 条。新建最外侧集装箱装卸线束(2 条装卸线),在成都端采用12 号道岔于正线里程K323+486.347 处接入Ⅱ道,接轨处设65m 有效长机待线1 条。在达州端延长Ⅱ道,贯通式货物线在正线里程K321+423.283 处采用12 号交叉渡线接入Ⅱ道,达州端设65m 有效长机待线,预留达成线增建二线条件。贯通式集装箱装卸线线间距为5.0m,NH3 和NH4线路有效长为1246m,装卸有效长800m,满足56 辆编组,线路装卸有效长范围内设为平坡;跨装卸线设26m 跨度的龙门吊2 台,远期根据运量增长情况适时增加龙门吊数量。集装箱功能区达州端设牵出线1 条,牵出线与预留增建第二线正线间距6.5m,与既有正线线间距11.5m,线路有效长850m,牵出线上设轨道衡1 台,为避免与正线间形成剪刀差,牵出线前半段设462m 长2‰的的纵坡,后半段为平坡。新建集装箱线东南侧设集装箱空箱、备用箱区。在集装箱功能区东侧新建营业综合楼、装卸间休间。
3.2 招标内容********/161*****594********.png">
3.3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水泥(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投标物资生产厂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柴油(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等相关资质;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②特殊要求: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不定期进行抽检查验,所发生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不定期进行抽样送国家权威的质量检查部门检测,达不到中石油、中石化国家标准柴油,费用由卖方承担,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
4.2.3道砟(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道砟包件投标人需为生产企业,且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生产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招标包件的总需求数量。道砟生产商年均产量不低于25万m3;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要求: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道砟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提供各种原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签约/中标通知书或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道砟必须为原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道砟包件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道砟合格生产单位目录中厂家。
4.2.4其他要求①按现行国家税收政策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商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评标方法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5.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招标文件获取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1日至 2021年03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8 :00********18@qq.com%E3%80%81%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91%E5%94%AE%E5%BD%A2%E5%BC%8F%E4%B8%BA%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5%92%8C%E5%85%AC%E5%8F%B8%E5%90%8C%E6%97%B6%E5%8F%91%E5%94%AE%E3%80%82">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申请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所投标项目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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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所需资料:
①投标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表2);
②投标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见附表2);
③开取收据资料(见附表3);
④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需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付款方式。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备 注:汇入标书款时须备注:“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项目 XX 包件标书款”
6.2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本章3.2 招标内容,售后不退。(售价详见本章3.2 招标内容)。6.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申请资料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PDF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若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携带汇款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前往所投标项目获取。各招标项目地址如下: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鸿泰大道189号远成物流大厦12楼会议室)
6.4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方式:请在开标当日携带汇款凭证(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联系招标人办理。
6.5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所有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0日10时00分;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鸿泰大道189号远成物流大厦12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8.1开标时间为:开标时间:2021年3月20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鸿泰大道189号远成物流大厦12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期限9.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本公告自2021年03月01日至2021年03月05日有效。
10.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1.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城厢站新增国际集装箱功能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鸿泰大道189号)
联系人:苏方才(设备物资部长) 199-3882-6186
刘冬梅(项目物资部员) 153-9002-9651
王少敏(总工) 189-8219-3259
邮 箱:********84********7@qq.com%EF%BC%9B">@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1日
招标编号:ZT17-1GSZG-2021-006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申请购买同一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
附表2投标人开收据信息 |
投标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ZT17-1GSZG-2021-006 |
投标人名称 | |
所投包件号 | |
公司地址及电话 | |
收据收件联系人及电话 | |
收据收货地址 | |
备注 | 标书售出仅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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