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桥梁管理处道路桥梁维护、加固及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道路桥梁管理处道路桥梁维护、加固及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道路桥梁管理处道路桥梁维护、加固及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成都市政采招[2013]022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预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 2013-03-26 13:30 到 2013-03-29 17: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道路桥梁管理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2
各包采购内容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2.1包件1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5、本包件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谈判。1.2.2包件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5、本包件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谈判。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地 址:成都市红星路一段九号邮 编:610071联系人:郭 霞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邮 编:61001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袁 月、严吉蓉联系电话:028-****************
其它内容
备注: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道路桥梁维护、加固及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示各潜在供应商: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的委托,拟对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道路桥梁维护、加固及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为确保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该项目的商务、技术要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询问和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3月2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方式见附件。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道路桥梁维护、加固及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预公告1.1采购内容包件1道路桥梁维护、加固设计服务包件2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本次竞争性谈判共分2个包件,供应商只能参加其中一个包件的谈判。1.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2.1包件1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5、本包件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谈判。1.2.2包件2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为四川省省外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5、本包件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谈判。1.3包件1道路桥梁维护、加固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1.3.1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管辖城市道路130余条,城市桥梁200余座,为确保道路、桥梁设施的正常运行,每年针对病害道路、桥梁实施维护或加固,故须对其实施维护或加固设计;同时对上级部门交办的维护改造项目进行设计,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道路桥梁维护设计和桥梁加固设计服务。(二)服务范围1、道路桥梁维护设计;2、桥梁加固设计;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编制协助工作;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1.3.2服务要求(一)服务团队要求应具备完备的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体人员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2010年以来,桥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桥梁加固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道路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改造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技术人员:土木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技术标准要求1、道路桥梁维护、加固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交通部关于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四川省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2、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书面同意。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三)技术方案要求1、根据道路、桥梁检测报告及其它相关资料,对道路、桥梁病害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分析产生病害原因。2、针对道路、桥梁存在的病害及结构的实际状态,对道路、桥梁实施维护或加固设计,从技术可能性、经济合理性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2个以上的维护及加固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提出推荐方案。3、每个维护、加固设计方案需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技术服务等。1.3.3商务要求1.3.3.1★报价要求设计服务费采用浮动费率报价,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由供应商对设计费率自主报价,报价范围为下浮0~20%;勘察费按照占设计费的百分比进行报价。1.3.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0年以来,完成城市道路改造设计规模在60万㎡及以上,其中车行道改造设计规模在50万㎡及以上,并有人行道改造设计相关业绩;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设计不少于5座,其中斜拉桥或悬吊体系桥加固设计不少于1座。(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3.3.3★信誉要求具有市级以上业主出具的设计服务评价书面文件,须包括业主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3.3.4★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1.3.3.5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将对成交供应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如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1.3.3.6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道路桥梁维护、加固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等。1.3.3.7付款方式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款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款 35%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内第二次付款 35%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10日内第三次付款 3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内1.3.3.8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服务要求以及商务要求中加“★”号的条款为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1.4包件2道路桥梁景观设计服务内容及要求1.4.1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管辖城市道路130余条,城市桥梁200余座,道路隔离护栏设施近15万米,为确保道路、桥梁、隔离护栏等设施外立面完好、美观,结合设施实际情况,对道路、桥梁、护栏等陈旧或损坏的设施实施景观改造,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景观设计服务。(二)服务范围1、城市道路景观绿化设计;2、城市道路建筑物外立面景观辅助设计;3、城市桥梁翻新涂装、装饰设计;4、桥梁栏杆维护改造设计;5、道路隔离护栏、隔离墩柱设计;6、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1.4.2服务要求(一)服务团队要求应具备完备的设计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和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体人员条件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的道路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桥梁装饰设计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技术标准要求1、景观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四川省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2、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3、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三)技术方案要求1、每个景观设计方案须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每阶段设计内容必须符合相应的设计深度和要求。2、景观方案设计须结合项目所在地构筑物、现场场景资源及城市文化、地域文化、项目文化等因素,确定整体设计风格,提出切实可行的2个以上的方案设计(含效果图)进行比较论证,提出推荐方案。3、在已定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须明确各小品、城市家居的形态、色彩及材质;人行道等硬质铺装的材质、色彩和拼花图案;绿化方案须明确种植苗木品种、规格和种植范围等;同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4、根据确定的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须明确所有硬质景观的节点详图;所有软景的种植图、名目和数量;景观小品、城市家居的结构设计等;图纸深度要达到施工要求,同时编制施工图预算。1.4.3商务要求1.4.3.1★报价要求设计服务费采用浮动费率报价,报价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由供应商对设计费率自主报价,报价范围为下浮0~20%。1.4.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0年以来,承担投资规模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景观建设改造设计(含设计监理)的项目业绩不少于6项,且城市道路景观改造设计的项目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或城市桥梁装饰、景观设计项目不少于8座。(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4.3.3★信誉要求具有市级以上业主出具的设计服务评价书面文件,须包括业主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谈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4.3.4★工期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1.4.3.5服务期限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将对成交供应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如未按合同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1.4.3.6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景观设计工作,以及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等。1.4.3.7付款方式付款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款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款 30%方案设计通过后10日内第二次付款 20%初步设计通过后10日内第三次付款 30%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10日内  第四次付款 2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内  1.4.3.8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服务要求以及商务要求中加“★”号条款的为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1.5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地址:成都市红星路一段九号邮编:610071联系人:郭霞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邮编:610015联系人:袁月、严吉蓉联系电话:028-****************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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