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CNG公路运输选商
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CNG公路运输选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CNG公路运输选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217XI316MM49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CNG公路运输选商已获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批准,业主单位: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规范公司CNG运输管理市场,提高运输效率,合理规避运输安全风险,有效控制降低运输成本,将选聘专业公司完成北京华油联合燃气开发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在北京市及其周边地区的CNG配送业务。为了更好的促进CNG年度销售指标工作,根据《中石油昆仑燃气北京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需通过招标选商方式选择CNG运输单位负责石景山公司CNG用户的CNG配送业务。获得本次选商的投标人并不意味着业务的保障,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投标商所占市场的份额。
配送路线及气量:①石景山分公司CNG母站--盛世恒诚庞各庄气站:往返约85km,采暖季日运气量约1万方,非采暖季月运气量约2万方,运气量随气温及市场变化有波动;②石景山分公司CNG母站--华原世纪磁家务站:往返约80km,采暖季日运气量约1.4万方,非采暖季月运气量约2.5万方,运气量随气温及市场变化有波动;③石景山分公司CNG母站--华原世纪杨驼站:往返约54km,采暖季日运气量约1.4万方,非采暖季日运气量约2.5万方,运气量随气温及市场变化有波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CNG运输服务选商,选商数量为2家。若报名不足3家重新招标;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大于选商数量,则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根据得分排序推荐前2家入围。准入单位在北京市及其周边地区承担CNG运输业务,承担运输车辆必须经国家或行业相关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应为优良;保险、检测及维修、办证等相关费用及承运期间所发生一切维修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运输能力的全过程运输服务工作。
2.3.运输服务期限:
运输服务合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注“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字样)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人员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
3.2.具有三年以上CNG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3.3.具有相应运输配送能力,安装有交管部门认可的卫星定位系统,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3.4.承运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CNG公路运输专用车辆不少于5头5撬,全部为自有车辆,全部具有运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具备一定的应急、抢险能力并且车况良好。
3.5. 承运单位应配备充足的符合危货品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保证承运单位所属加气站(点)CNG的及时送达。
3.6.近三年无重大诉讼案件和仲裁情况发生、无质量安全事故。
3.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9年由具有经相应专业资质的审计师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报表。
3.9. 服务业绩要求:具有CNG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提供CNG公路运输业绩3项以上。
3.10.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投标文件制作时未附查询结果截图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将被否决)。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至 2021年3月8日,上午9 时00 分至11 时0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 分,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须将购买标书汇款凭据(凭证请标注招标编号:MM49)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准备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地址,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回至潜在投标人指定邮箱地址。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
3.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MM49,否则将无法查收和办理退款手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09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贰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用投标人公司的基本帐户汇款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基本帐户,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可为电汇、银行转账。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2日09时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邮 编:100048 传 真:***-********
联 系 人:田维雪
邮 箱:136*****623@139.com
电 话:***-********/7/8-8033/136*****62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955 8850 2000 0059 9915
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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