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核酸退费公告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核酸退费公告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既往费用退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于2021年3月1日起启动核酸检测退费工作。

  一、退费范围

  1、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每次住院只限1次)及陪护人员(仅限1人次,经医院评估确定)在我院产生的核酸检测门诊费用(住院及其陪人限入院前七日内发生的费用)。

  2、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我市身份证或户籍。

  二、办理退费需提供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如为代办人办理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非“12”开头可提供本市户口本)、医保卡、核酸检测收费票据。

  2、如为发热门诊患者需提供挂号条或核酸检测报告,住院患者及陪人需提供住院患者病案首页复印件或出院结算票据。

  3、本院检测外院住院的患者,需提供病案首页复印件或出院结算票据。其陪人需提供所住医院出具的陪人评估结果。

  三、退费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预约咨询电话:********

  四、退费地点

  行政楼一楼财务物价科

  五、退费方式

  1、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人员聚集,我院目前采取电话预约方式,市民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分时段来院办理退费。

  2、预约时请准确告知退费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就诊时间、就诊费用、人员类别(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等,便于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和安排退费时间。

  3、住院患者及其陪人请一并完成退费。

  六、其他

  1、目前医保中心程序未调试完毕,医保联网已结算患者尚需等待通知,请关注医院公众号。

  2、退费相关信息后期如有调整请关注我院公众号。

  3、来院办理退费请戴好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标签: 核酸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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