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YCCG-2013-146)询价招标公告
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3〕146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JXYCCG-2013-146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参数及要求 |
1 | 心电监护仪 | 8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参数要求 |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或以上;
3、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
三、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保证金:20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宜春市金城支行
帐 号:1932 1589 0443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
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六、开标流程
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七、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
八、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80%;余2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
十、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3月2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3月29日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四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三、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479
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丽景山庄15栋3单元101
开标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四楼
联 系 人: 周佳 罗觅婷
电 话:182*****506 130*****287
传 真:****-*******
十四、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五、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5日
附件:****************74715.doc">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
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XYCCG-2013-146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3 年 3月目 录一、询价函二、投标人须知三、政府采购合同四、采购清单五、开标一览表(格式)六、投标文件格式一、询价函依据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宜财采〔2013〕146号政府采购通知书要求,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一、项目编号:JXYCCG-2013-146二、招标内容: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参数及要求1心电监护仪8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参数要求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或以上;3、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三、投标须知: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四、投标保证金:20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开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宜春市金城支行帐号:1932 1589 0443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2、标书无印章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六、开标流程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七、评标、定标原则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八、签订合同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九、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80%;余2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十、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3月2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3月29日前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四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 十三、采购单位:宜春市人民医院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139*****479招标机构名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丽景山庄15栋3单元101开标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四楼联 系 人: 周佳罗觅婷电话:
182*****506 130*****287 传真:
****-******* 十四、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十七、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3月25日二、投标人须知本次政府采购实行询价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一、报名手续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或以上;3、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未带原件的以招标人到银行核对到帐为准),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三、投标须知: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同时携带原件备查。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四、投标保证金:20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开户 名 称: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 银 行:中国银行宜春市金城支行帐号:1932 1589 0443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2、标书无印章的。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六、开标流程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七 、评标、定标原则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八、签订合同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七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九、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80%;余2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十、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十一、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四楼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十二、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如需放弃本次投标,必须于开标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不得参加本次招标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后的招标活动。十三、联系电话:
182*****506 130*****287传 真:
****-******* 联系人:周佳罗觅婷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丽景山庄15栋三单元101 十四、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不予受理。十七、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5日三、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宜春市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丙方(代理机构):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 2013年4月2日举行的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结果,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达成本合同 (JXYCCG-2013-146)。一、中标商品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清单)二、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乙方按国家及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三、交货时间:甲方指定时间(合同签定后十天内)。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验收方式1)验收人员,由甲、乙双方并邀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2)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六、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后由供货单位、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材料验收,经材料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材料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80%;余2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七、违约责任乙方逾期或延期供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甲方无理由拒绝乙方施工材料及人员进场,乙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乙方如逾期供货,自愿承担甲方关于逾期违约责任以外的逾期罚款责任, 每逾期一日按千分之五罚款.八、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九、招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丙、宜春市财政局、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法律效力相同。甲方:乙方:开户名:开户名: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2013年月 日四、采购清单采购清单(一)1.1.项目名称: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JXYCCG-2013-1461.3.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如下): 心电监护仪技术参数*1一体便携式,主机与屏一体2电池:连续使用3 2小时*3显示屏尺寸310.4英寸4同屏显示波形通道数3 35扫描速度: 6.25,12.5,25mm/秒6报警级别: 4级报警7心电7.1心电导联: I, II, III7.2滤波最大带宽0.05-100Hz或更宽7.3心率范围:30-300次/分8无创血压*8.1测量方法: 震荡法, 采用双管路袖带8.2测量模式:自动,手动,STAT模式,NIBP自动序列定制模式*8.3测量范围8.3.1收缩压:30-290mmHg;8.3.2平均压:20-260mmHg; 8.3.3舒张压:10-220mmHg; *9脉搏血氧饱和度:采用Nellcor OxiMaxTM技术,在主机上有该“Nellcor OxiMaxTM”标签字样9.1 用户可自设SpO2和PPR的上下限度*10呼吸识别导联: I 和 II, 可通过菜单调节11屏幕心电波形实时冻结16秒或以上、波形存储功能12事件存储≥200个,并可存储心电条图13可保留前一个已出院病人的趋势回顾信息1424小时生命体征图表/趋势图, 分辨率1分钟 15所投品牌与生产厂家名称一致 16质保两年 (二)商务要求条款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说明1所有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22.1交货期限:买方指定时间(合同签定后十天内)。2.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安装调试2.3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买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2.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由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6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产品到场安装完毕验收交付使用后付至总合同价80%;余20%货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1星期内付清。44.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货、保险费、验收所需费用、税费、设备的备品备件、随机附件费及安装调试费等。4.2投标货币:人民币。5质量保证:5.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5.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5.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技术规格中对货物质保期有要求的从其要求。5.4索赔通知期限:2天。5.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2 天内。五、 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JXYCCG-2013-146 金额单位:元序号投标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规格与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名单 价总价投标总价(大写)(小写)¥说明: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的形式;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无效。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JXYCCG-2013-146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品牌性能/技术参数说明原厂商及原产地用途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备注12345678……总计RMB:大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注:1. 此表为《开 标 一 览 表》的报价明细表。2.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3.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投标货物的详细情况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1材料品牌、型号。2材料技术参数、性能及配件。3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保质保用期。4投标货物主要备品备件、易损件等配置国内提供情况说明。5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 日期:六、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 (格 式)致: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编号JXYCCG-2013-146)的询价招标文件要求,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及中标后签订合同等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自愿完成供货和服务。4、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由贵方没收。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提交包括下述文件在内的共肆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9.1开标一览表9.2售后服务承诺书9.3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9.4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参加(编号:JXYCCG-2013-146)投标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附全权代表情况: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 传 真: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三、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如有偏差,应按下列表格列出。品目号货物名称招标要求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说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中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否则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品目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宜春阳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六、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此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本年度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3、提供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原件;4、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5、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