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研究需求 招标公告

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研究需求 招标公告

( 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研究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研究

采购类型

政府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市政基础设施是现代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条件之一,也是在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城市保持稳定运行及迅速恢复的生命线工程,其承担着城市的动脉、静脉、神经、免疫等功能。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大力推进韧性城市的建设是其可持续发展的要义,在城市化建设高度聚集、高流动性的环境下,监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建设滞后,使得城市应对外部冲击的敏感度有所提升。因此,打造在各种情况下均能安全、稳定、可靠、持续运转的韧性市政基础设施系统是支撑城市运转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成体系的市政系统,但是对于龙华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在各类突发事件冲击下是否能够仍能安全、健康地运转还没有进行系统性的梳理评估,因此,有必要进行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研究,通过科学的应对措施快速恢复面临冲击的市政系统,是未来市政基础设施提质增效的重要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 (2)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如截图中存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则从其处罚要求)。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因国家机构改革之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暂停审查审批,凡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在2018年12月29日以后的皆视为有效); (4)投标文件中必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21-44****-********19-01009见需求文件1.0
*******.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6-2035)》(在编)

《龙华区综合发展规划(2016-2020)》

《深圳市干线道路网规划评估及调整研究》(在编)

《深圳市轨道网络规划》(2017-2035)

《龙华地下空间利用导则》

《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9局部修订版)

《龙华区市政系统综合详细规划》

龙华区已批、在编法定图则

相关规划标准与设计规范?

二、工作内容

(1)现状调查与分析

结合现场调研、部门座谈、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摸清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本底现状;

(2)韧性评估方法研究

梳理可能出现的城市风险事件情景,依据各类风险情景,分析和评价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敏感度和脆弱性;

(3)目标及策略

基于分析结果,明确龙华区在城市风险事件冲击下,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韧性要求与提升目标;

(4)韧性提升体系构建

制定应对风险情景的技术体系、提升措施、应急恢复措施和对策建议;

(5)韧性提升系统评估

对提升韧性后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各类风险情景模拟,重新评估龙华区对于城市风险事件冲击的敏感度与免疫性;

(6)韧性提升要点及建议

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要点及实施建议。

商务需求

一、项目管理要求

(一)人员安排

投标申请人需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并附上详细资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简历、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本次招标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有力,中标方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组织、举办本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公开展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关的问题。

(三)成果验收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项目中期成果及最终成果均由采购方审查验收。

(四)其他

参加公开招标各方应确保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投标方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给任何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中标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二、项目成果

(一)中期成果

(1)正式文本:包括研究报告及规划附图

(二)最终成果

(1)正式文本:包括研究报告及规划附图,共8套;

(2)演示文件:PowerPoint格式一套,用于汇报、讨论、培训和宣传等;

(3)数据光盘:编录所有成果内容的电子文件,文字为word,附图为CAD,用于数据归档管理。

三、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并且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此外,本项目要求中标方在项目结算后提供1年的售后技术支持,中标方在公开招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中标方单位公章。项目由采购方审查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于售后期内中标方须与采购方保持全面沟通,随时跟进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四、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本招标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售后服务为项目结题后1年。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分三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中标方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并通过采购方审查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支付50%的合同款;中标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最终成果,通过采购方审查验收通过并完成归档验收手续后,中标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20%合同款。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六、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

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6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背景及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解读

10

(一)评分内容:

(1)对项目编制背景及必要性的了解和阐述是否准确;(2)对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和规划情况的了解是否全面、准确。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2

工作任务理解及把握情况

5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的理解是否全面、深入,以及技术路线是否合理。

(一)评分内容:

对本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的理解是否全面、深入,以及技术路线是否合理。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3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一)评分内容:

对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的要点是否全面把握,难点分析是否准确,拟采用的应对措施、解决方案是否合理。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6

(一)评分内容:

1)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得20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2)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市政类规划(包括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电力、综合管廊/共同沟等),每个得8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40分。

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主编人身份出版市政规划类学术专著,每出版一本专著得10分,该项累计得分不超过40分。

(二)评分依据:

以上三项累计计分,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主持项目证明材料(项目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关键页,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学术专著出版物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书名、编著人、ISBN等信息),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一)评分内容:

1)配备城市规划、给水排水、电气、燃气(或供热与通风)、道路交通专业人员,上述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且各专业均具有高级工程师(以职称证书为准)得满分25分,每少一个专业扣5分或每个专业每缺一个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扣5分。该项最高为25分,最低为0分。

2)自2013年1月1日至今,项目团队成员中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判定标准:项目合同),承担市政类(包括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电力、综合管廊/共同沟等)专项规划或研究项目,每人得5分(每人仅参与一次评分),该项最高得25分。

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项目团队成员中作为主要人员(判定标准:项目团队成员名字出现在获奖人员名单前三名中)参与市政类(包括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电力、综合管廊/共同沟等)专项规划或研究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人得10分(每人仅参与一次评分),该项最高得50分。

(二)评分依据:

以上三项累计计分,提供项目组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支持项目证明材料(项目证明材料为项目合同关键页,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6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3

(一)评分内容:

对项目进度安排、进度保障、技术力量保障、运行管理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7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一)评分内容:

对项目后期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后续服务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承诺与采购方保持密切沟通,随时跟进项目后续的服务需求。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0分;评价为良得80分;评价为中得6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3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满20年及以上得60分,10-20年(包含10年)得40分,少于10年或未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得分,最高得60分(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

2)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个得10分,最高得20分(证书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

3)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得2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的资格(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自2013年1月1日后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市政类专项规划(包括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电力、综合管廊/共同沟等),每个项目得1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3

投标人获奖情况

6

(一)评分内容:

自2013年1月1日承担的市政类专项规划(包括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电力、综合管廊/共同沟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项目得10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个项目得5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若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只记一次分数,不可累计。)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等情况

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包括海绵城市、水体预警/监测、综合管廊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且尚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证书》,每项得4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

投标人学术研究能力

5

(一)评分内容:

1)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正式出版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类学术专著,每本专著得10分,最高得60分。

2)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的,每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学术专著出版物和科研课题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书名、编著人、ISBN等信息),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6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7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一)评分内容: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附件

*******" target="_blank">龙华区市政基础设施韧性提升研究需求文件.docx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标签: 提升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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