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博览会服务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东北亚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博览会服务机构选择招标公告
2013中国(长春)东北亚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博览会服务机构选择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HYG03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中国(长春)东北亚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博览会服务机构选择已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贸促展管审[2012]350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3中国(长春)东北亚国际佛事文化用品博览会服务机构选择
2.2标段划分: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博览会营销策划服务
二标段:博览会会展服务
三标段:博览会网络服务
2.3招标范围:针对一标段(博览会营销策划服务)进行活动策划,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发布;针对二标段(博览会会展服务)进行会务保障及开幕典礼、组展招展、招商运营;针对三标段(博览会网络服务)进行网络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服务地点: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的地点进行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包含设计或广告设计或策划等经营范围);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包含会议展览或会展服务等经营范围);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应包含网站设计或网页设计或网络信息服务等经营范围)。一至三标段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3月27日到2013年4月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到吉林省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300元/标段,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9时整,递交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马志华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jlhengyi@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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