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022年3月珠海盐司盐产品运输业务采购公告
2021年4月-2022年3月珠海盐司盐产品运输业务采购公告
2021年4月-2022年3月珠海盐司盐产品运输业务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产品名称 | 起运地点 | 到达目的地 | 数量(吨)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吨) | 报价单价(含税价、元/吨) | 备注 |
珠海市香洲区金鸡西路828号 | ||||||
珠海市南琴路与G94珠三角环线高速交叉口北100米 | ||||||
中山市三乡镇鹤湾路鹤裕四巷19号 | ||||||
中山市坦洲镇兴腾路33号 |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堂村吉祥小区154号 | ||||||
50Kg/25kg包装盐 |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工业大道维佳集团有限公司内B1 | 4000 | 207 | 自我方仓库起运,至我方客户指定收货仓库的全程汽车门到门运输服务。节假日正常运输。 |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藤湖环湖路第一栋厂房 | ||||||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滨江路508号城区 |
说明:①运输数量均为预估数量,结算数量按报价方实际服务数量(即发运方客户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与估算数量不一致的,该风险由报价方承担,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②以上汽车运输单价为吨产品综合汽车运输单价,是汽车运输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车厢加铺内衬材料、利润、各种保险、税金和车辆运输费及其附加费用、过磅费、维修费,设备采购、租赁费、设备折旧费、劳务、材料、管理、维护、安全防护、文明生产措施费、以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和措施工程等各项费用。
1、执行时间为:2021年4月-2022年3月;
2、所报价格为到目的地价格,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汽车运输增值税发票;
3、付款方式:为货到后无质量等问题,收到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之内以结算总
价不低于70%按承兑汇票支付,其余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支付;
4、参与报价方是以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是营业执照上已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单上必须盖有公司红章方为有效,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首次参与者要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5、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日一周内,按合同估算总价的5%标准补足合同履约保
证金;
6、邮寄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1号邮编331200(江西晶昊(富达)销售总公司丁良艳-联系电话183*****896
7、报价截止日期2021年3月8日12:00(以我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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