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江区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衢江区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员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1.落实“两统筹”要求,扩大审计覆盖面。充分运用财政大格局审计平台,围绕“三个报告”组织开展全年审计工作,加大对纳入“三个报告”的审计项目的统筹力度。做好融合式、嵌入式、“1+N”等“多合一”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对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统筹安排全年实施的各类审计项目,力争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模式,扎实推进大数据审计,打通审计监督体系建设的瓶颈。

2.聚焦审计价值,切实提升监督质效。继续推进全员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争创优秀审计项目。注重强化审计机关政治属性,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当好“政治卫士”;紧扣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加大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力度,当好“经济卫士”,不断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整体质效。

3.开展专项审计,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按照《审计署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审计环境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定“战疫情、促发展”目标,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要求,开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各项惠企政策落地兑现的审计力度。

4.提高政治站位,贯彻经责审计新要求。对照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大“经济体检”工作力度,通过常态化的“经济体检”,达到防风险、堵漏洞、遏蔓延、除隐患的目的,从而促进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逐步构建新时代具有衢江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

(二)压实责任主体,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局办公室负责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内容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2.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落实承办部门职责,贯彻落实局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论证,预防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

3.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多途径纾解矛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增强审计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加大民生实事项目、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平台建设,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审计执法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专人负责,层层落实。为外出审计人员配备CA证书,方便随时随地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完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审计监督威慑力。高度重视信用宣传工作,在推动被审计单位树立信用理念,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审计力量。

(三)防范执法风险,加强审计全流程管控

1.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实行分类审理。着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浙江省审计厅加强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的意见》等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实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对产生严重后果的失职情形依规进行问责,确保作为审计质量管理事中管控机制的复核审理工作真正发挥实效。

2.优化审计结果文书,有效提升审计报告质量。全面落实各层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当承担的质量控制职责,力求审计报告等结果文书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用词恰当、格式规范、文字精炼,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证据充分恰当、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审计评价客观公正、审计建议切实可行。应用各类审计信息化标准规范,探索大数据分析、审计文书等关键节点的操作流程,以标准化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3.深化“非现场审计”工作,规范使用多种取证方法。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被审计单位在官方媒体如报纸、官网等公开的数据,并在符合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者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等其他单位已经形成的工作结果,获取可相互印证、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形成“审前充分协商、审中协作配合、审后结果共用”的良好协调配合机制。积极依法开展大数据审计,加大非现场数据分析力度。

4.加大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审计规范化。积极配合2020年全市审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2019年度实施完成的本级财政或者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和涉及审计决定、移送的审计项目。积极参与审计系统项目评优工作,《衢江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等两个项目获市优项目。

5.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浙江省审计厅关于争当改革促进派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建立审计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对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等特殊时期的应急处置事项,全面客观辩证审慎地看待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和结论,《衢江区经信局采购管理不严导致防疫物资闲置问题作为“容错免责”事项处理》案例在全省审计系统中进行经验介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深入学习的意识不足。一是部分审计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主动性还不足,安排组织学习的多,灵活自学的少。二是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较为熟悉,对党内法规学习了解还不够。

(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些单一。目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传统方式,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够理想,缺乏吸引力和时效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的有关情况

(一)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依法执法能力。不定期组织全局人员集体学习,由业务骨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考代学,积极组织全局相关人员参加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并全部通过。

(二)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落实依法行政。将依法审计理念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做到审计过程合程序,审计结论有依据,合法合规。积极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长为组员的“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出台《衢江区审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主要安排

(一)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同时加大对审计执法的检查力度。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全面推动政务公开。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遇到重大事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即涉及到局重大决策事项的,均经由集体讨论决定。不断规范工作机制、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三)优化招标比选流程,落实合同归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进一步优化审计购买服务合同的招标比选流程,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单位入选库,优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及各审核环节的协调机制,落实重大合同备案、预警报告等制度,构建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印章管理、公共信用平台应用管理相衔接的管理流程,确保合同依法有效履行。

(四)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署、市举办的审计大讲堂视频培训,加强审计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法治理论,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与省厅、市局组织的异地审等重要项目,“以审代训”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审计实践中锻炼依法审计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审计实践的前瞻性。

标签: 审计 衢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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