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集控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CC-2115AN022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集控中心室外附属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集控中心室外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集控中心室外附属工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3-02 09:00到2021-03-08 17:00
获取方式:在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503室)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c.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3-24 14:00:00
递交方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南京市西康路7号51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3-24 14:00: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南京市西康路7号511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集控中心室外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溧发改审[2017]43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计划工期: 60 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5月19日
招标范围: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集控中心室外附属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南京市溧水区。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资格审查:本次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8月-2021年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帐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3 月 2 日至2021年3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503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a.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c.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3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室(南京市西康路7号5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机电设备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