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农村供水安全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农村供水安全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农村供水安全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代理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9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SHCG304-2021-002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农村供水安全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预算金额:********">621.45万元
最高限价:621.45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位于房山区阎村镇,为改善农村地区饮水水质,解决水质超标、村供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确保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共涉及小十三里村、二合庄村、焦庄村、南坊村、吴庄村等5个村,主要内容包括净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制造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3 经营状态: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及招标代理公司邮箱(wysh304@163.com)
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9*****707),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2.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供应商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供应商,才能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3.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供应商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标段资料单独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转407),通过审核后,供应商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供应商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库[2020]46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上述资料有效原件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ysh304@163.com(同时准备上述资料复印件壹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供应商承担邮费)邮寄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7室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手续。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费用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账户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西潞支行;帐号:02000 26509 2000 50486;电子行号:1021 0000 2652;备注须注明项目简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20]552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行业划型为工业。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项目采购批复执行《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
7.各投标单位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于失信惩戒状态,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单位。
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护工作,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各投标单位可以指派不多于两人到达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建议采用自驾方式,且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紫园路9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川、何术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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