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检院疫苗样品库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药检院疫苗样品库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药检院疫苗样品库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药检院疫苗样品库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8日点10: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4SY210110
项目名称:药检院疫苗样品库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5000元
最高限价:165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指示,保障新冠疫苗的存储及运输符合规定条件要求,药检院承担新冠病毒疫苗的检验工作及检验样品的转运工作,全程实时温度检测,现对药检院疫苗样品库进行改造。配备疫苗冷库1套及其相关配套软硬件设施,并提供相关设备售后安装培训、维护维修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14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 日至2021年3月 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0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3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3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药检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syzbzx02@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惊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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