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清洁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一)公告
2021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清洁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一)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清洁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一)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其他专用汽车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02日17: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3月12日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 ||
预算金额 | ¥19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最高限价 | 无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邱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16 |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邱先生 135*****516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邀请.pdf |
项目概况
2021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清洁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3号南方航空城2栋2单元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GJ2021-0220-001
项目名称:2021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清洁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清洁能源汽车采购项目(一),按照2021年度保亭县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要求,本次拟采购清洁能源车11辆,清洁能源三厢轿车10辆,单价17万元以下,清洁能源7座乘用车1辆,单价22万元以下。(详见用户需求表)
资金来源:县财政预算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交货,调试并通过验收。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为准)。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5、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凭证和2020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复印件);6、购买本谈判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3号南方航空城2栋2单元210室
方式:将企业单位资料送至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163号南方航空城2栋2单元210室(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到达时间为准)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2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邱先生 135*****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 1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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