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项目名称: | 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水湖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发改服〔2020〕189号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0-12-10 17:26:17 |
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发改服【2020】189号、关于长丰县县城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4 招标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0ACCAZ00644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县城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县城城市公园(城北公园、水湖公园、体育馆绿地、新城公园)及地标性建筑(县政府大楼、县医院大楼、政务大楼、党校楼、住建局楼、自规局楼、供电大楼、三馆、高铁站站房及周边建筑、体育馆大楼、青少年活动中心、长丰国际大酒店、政务办公楼、环岛雕塑)等市政公用设施、街头游园、绿化等夜景景观亮化设计、采购与施工。
2.7 合同估算价:约4200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长丰县县城城市公园(城北公园、水湖公园、体育馆绿地、新城公园)及地标性建筑(县政府大楼、县医院大楼、政务大楼、党校楼、住建局楼、自规局楼、供电大楼、三馆、高铁站站房及周边建筑、体育馆大楼、青少年活动中心、长丰国际大酒店、政务办公楼、环岛雕塑)等市政公用设施、街头游园、绿化等夜景景观亮化设计、采购与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长丰县县城
2.10 交货及安装周期:40日历天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业务范围中须含有可承担照明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机电或照明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施工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1月22日上午08:00至2021年02月24日下午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技术支持热线:********0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1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区)开标室(双凤管委会东南方中奥花园11栋一楼)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56号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方约100米)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张工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 ****-********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9.3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在线提交投标文件并可以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60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1年01月2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变更2及答疑
(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一、变更: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3号开标室。”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变更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二、答疑:
问:招标文件P43页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施工项目负责人职称中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此项目的工程量基本均为设备工程安装,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已发变更及答疑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22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问1:由于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市政公用设施、街头 游园、绿化等夜景景观亮化设计、采购与施工,不涉及建筑工程等设计施工内容,故招标文件第五章设计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配备建筑工程师不符合本项目要求,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考虑将此项要求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资格审查对建筑工程师岗位人员不作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满足人员配备要求即可。
问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机电或照明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因电子工程或电子信息技术等专业也属于机电专业范畴,故投标人提供具有电子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不满足。
问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分计算方法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分得30分。其他评标价对应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分。
此报价分算分方法过于简易,招标文件又无规定最低投标报价下限,易导致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随意报低价得满分的情况发生,不利于本项目中标后实际工作的开展。请招标人慎重考虑,修改报价分算法,以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及稳定有序的行情。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请问本次设计是自由设计还是要按照招标时发出的概念方案及全费用单价分析表来深化设计?
答:本次招标为深化设计,不是自由设计。
问5:投标人根据投标时深化的设计方案减少灯具种类和灯具数量来获得价格优势,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问6:如可以减少灯具种类和数量,可能会导致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悬殊很大,那么项目结算,是以投标人的报价与调整后的灯具种类和数量按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对应综合单价计算出的总额计算单价折扣率进行结算?还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单价折扣率进行结算?
答:灯具数量和种类均不得减少,投标不需要分项报价。按投标人的报价/最高投标限价得出的折扣率Y视同为本项目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折扣率,合同结算的清单单价=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Y。
问7:如果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折扣,即是相当于投标报价中所有子项均参照投标报价的折扣率进行计价,那么第一次开标时中海营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报价为:*******.00元,相当于最高投标限价的0.195折,此折扣率会导致灯具、管线、辅材、安装费等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信息参考价,例如:ZRYJV-3*4的综合单位为14.45元,折扣后为2.81元,此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恶意低价扰乱市场和投标秩序,存在恶意低价拉低评标基准价的分子,减少报价得分差值的行为。
2020年12月31日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阶段,暂定全省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报价分别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85%,作为异常低价。本项目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否按照此通知执行?
答:本项目类别为工程货物。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4条对恶意低价已约定。
问8:我单位在第一次开标时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所有灯具检测报告均已公示并可直接下载,而本项目投标时仅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其他参与单位可以直接套用此检测报告进行投标,此检测报告为我单位在投标阶段针对本项目出资委托厂家检测,若其他单位直接套用,明显对我单位有失公平。现郑重要求其他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已公示的检测报告进行投标,请予以明确?并须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授权书,是否可以?
答: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检验报告,所提供的检测/检验报告须是真实有效的。
问9:多媒体文件需要字幕显示?请明确。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10:纸质版设计方案五份是否需要区分正副本?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
问11:纸质版设计方案加盖投标人公章是否只要封面加盖公章即可?
答:封面加盖公章即可。
问12:请问本次设计是否完全按照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的灯具数量及灯具种类来设计,能否根据设计方案调整灯具的数量和种类?例如:全费用单价分析表中二、县医院大楼的柔光视廓灯:300套、LED视频点光灯:57500套,投标单位深化设计后柔光视廓灯由377套深化设计为100套,LED视频点光灯由57500套深化设计为30000套,是否可以?若可以,请问此灯具单价是否按照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得出的折扣率进行折扣?
答:投标阶段灯具数量和种类不可以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9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原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1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丰县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各投标人:
因通讯方式变更,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2条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变更为:“****-********、****-********”。
其他内容不变。
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8日
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2020ACCAZ0064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3月1日
长丰县城照明设施提升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普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C座1501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19500000.00元)
质量:合格
交货及安装周期:40日历天
设计项目负责人:万元
施工项目负责人:魏正平
备注: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长丰县市政建设管理站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256号
联系人:王东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张庆媛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03月03日至2021年03月0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3月02日
招标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