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2日至8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9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任务来抓,深刻剖析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带头抓落实,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106条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集团党委坚持全程检查督促,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协调研究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以践行“做强全省第三极”的使命担当,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落地见效。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30个,制定整改措施106条,已整改完成措施101条,整改率95.28%。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6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对违规违纪的,政务处分2人(记过2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8人,追缴款项3703元,挽回经济损失2730元。新制定制度17项,修订完善制度19项。
ー、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企业战略谋划。研究编制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引领集团“一盘棋”统筹发展。全面排查2013年以来产业项目重大决策前期论证工作情况,重点调查快鹿集团搬迁问题,不断强化项目前期督导和重大决策审查力度。积极培育数字经济产业,中交信安网络安全技术服务项目如期落地经营,温州市泛在电力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项目积极推进。
(二)全力贯彻市委要求。针对招商力度不够大、物业资产闲置率较高的问题,成立集团物业营销(招商)、招租工作专班,并对闲置待出租房产开展全面排摸,加大力量制定招商招租方案,全力推动提升闲置资产去化率和出租率。目前,冶炼公司牛山商务楼2398.36平方米完成招租,金海化学品市场东区1.8万平方米完成招商。修订出台了集团《资产租赁产权登记信息化管理制度》《关于建立存量闲置房产、土地使用情况月度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
(三)加大国企改革力度。金海蕴公司与温州市医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现已完成首次交割,全力做好股权转让后续工作。全面推进集团资源融合和产业融合,温州矾矿已完成成建制划转,农综公司完成兼并,医药站和面粉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信公司与能源发展公司已按时组建。针对温州能源投资公司暂未完成清算注销工作的问题,已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对接相关部门,采取法律手段推进解决。
二、关于主责主业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进主业拓展。与华能、华润、中核汇能、开金蓝天、龙港市人民政府、现代集团等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拓展在工业、能源、数字经济方面的合作。温州模具智能产业园项目已初步明确选址,龙港印刷机械设备产业园项目已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开展集团“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库建设,谋划主业重点项目21个。对集团2013年以来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2个,通过建立重点项目检查、督查、议事等机制,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全力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资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集团资产管理云平台,制定了集团《资产租赁产权登记信息化管理制度》。开展资产管理自查,对房产权属证明不齐或未及时变更的,列出整改清单和办理方案。同时,加大招商力度,通过多种举措促进闲置资产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资产管理考核办法,增加了资产管理指标的分值比重。规范外派董监事管理,加强监督,提升履职能力,维护集团权益。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信用评级,降低融资成本,2020年平均融资利率较去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
(三)加强对集体企业管理。开展2020年度集体企业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对61家有资产、较正常的托管企业开展资产租赁、财务管理和人员增减情况三方面的检查,发现个别企业租金履约不到位情况,已通过诉讼途径,向违约方追偿租金。成立了托管中心对集体企业进行全面托管,不断提高监管力度。建立了覆盖103家老国有集体企业“财务、人事、资产租赁”三大信息化监管平台,并建成国有集体企业资产信息数据库。制定出台集团《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集体企业内部管理。
三、关于思想建设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深抓实理论学习工作。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全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学习7次,各子公司中心组成员已撰写学习心得体会60余篇;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在浙江大学举办了集团领导干部管理培训班。对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帐进行规范整理,同时,对子公司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2次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各子公司的党建业务及台帐管理。
(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集团党委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并邀请市委宣传部同志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讲座。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清单,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修订《“互联网信息青年服务队”管理办法》,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组成33名网络舆情员队伍,常态化监管网络舆情。针对木材市场搬迁、温州5050购物中心租金减免等舆情问题,集团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处置方案和意见答复,目前均已妥善解决。针对未取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问题,已取得准印证,现已恢复刊印。
(三)全力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加强集团领导接访接待,重新调整“周二集团领导接访”安排表,制定领导包案化解责任清单,确定集团领导成员亲自督办包案清单3条。修改完善OA信访办理流程,缩短办理环节。深化“3+2”信访代跑服务,由专人负责,通过“末梢代跑”为金某某等10多位信访人对接社保等有关部门,帮助查找材料。对重点信访群体开展多形式的约访、约谈和走访,做好信访稳控和化解。组织赴快鹿集团就工资待遇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引导司法解决。强化“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力量联合”三联工作机制,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3次,对接社保局等相关部门5次,努力推动与促成信访个案和老国有集团企业改革改制等群访的稳控。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在信访接待室醒目处悬挂信访相关制度法规,并通过发放信访手册、现场讲解改制政策等方式,努力做好上访群体的思想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企业基层调研工作。出台《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实行集团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18家二级企业、11个重点项目(重点工程)、17名高学历人才等“三联系”制度机制,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整改期间,班子成员走访调研二级企业共计20次,调研指导重点项目(重点工程)31次。
(二)强化企业监事的监督作用。出台《集团外派董事和监事考核办法(试行)》,梳理调整完毕外派董监事相关人员125人次,开展了派出监事年度述职考核,督促外派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提升集团服务基层意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提升服务基层意识,为基层减负松绑。加强对会议审批、会议时间、会议形式、陪会人数、会议纪律等方面把控,提升会议效率。
五、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针对“对集体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化解主动性不够,挽回损失力度不大”的问题。集团在推进协调化解的基础上,于2020年10月15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对市国工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民事诉讼,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二)全力跟进后续整改工作。针对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对市国工实业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事宜尚未有判决结果的问题,将持续跟进对市国工实业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事宜。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针对木材集团公务用车违规出借问题,给予木材集团通报批评。同时对集团本级及所属子公司出借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此类情况。所属企业均已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公务用车加油(一车一卡)、保险、维修定点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制度。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我集团对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3个问题已立行立改。
(二)规范接待费支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1月27日集团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集团接待管理办法等内容。对集团2013年以来接待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的16个问题已进行整改规范。针对冶炼公司商务接待标准过高问题,集团党委给予冶炼公司通报批评,追回违规资金973元。针对商务招待制度不健全问题,在被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修订完善集团《商务招待管理办法》,并要求各所属企业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制度,严禁铺张浪费。
(三)规范差旅费报销。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对于发现的差旅费报销单填写不规范、差旅费报销附件不完整及审批环节存在疏漏等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木材集团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未附说明的问题,现木材集团已按要求将该事项说明补齐,并出台《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开支规定》上报集团备案。
(四)严肃处理违规招待行为。针对“违规购买白酒”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全数退还2730元,集团党委给予木材集团通报批评处理,集团纪委对木材集团时任办公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其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集团本级及下属企业2013年以来招待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6个,已进行整改规范。
七、关于国有资金管理和国有资产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应收款项清理。出台集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应收款项的管理,并要求下级单位进行参照完善。对于应收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集团及所属公司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并成立应收款项工作专班,各子公司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相应责任分工及责任人,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收回应收款17502.82万元,下一步对尚未收回应收账款,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二)强化经营风险管控。自2017年底停止贸易后,冶炼公司已催回应收款3818万元,对尚未收回的应收款余款,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立案受理,目前按程序进入资产拍卖。同时,提出贸易风险防控措施,防范经营风险。集团党委给予冶炼公司通报批评。修订制定《大额贸易管理办法》《往来款管理制度(试行)》《国内贸易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应收应付款管理。
(三)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针对部分原始凭证不够详实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对财务内控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已整改到位,营运公司等5家子公司已完成8项制度的修订,各子公司共计99项制度已报集团备案。对于集团食堂管理人员长期借用备用金3万元问题,已于2020年10月20日收回备用金,按实报实销进行执行,现已整改完成。
(四)严格规范项目采购。对集团系统2013年以来的采购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发现问题6个,已整改到位。针对木材集团食堂2017年度违规采购海鲜的问题,集团党委对木材集团给予通报批评。针对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保安服务费问题,集团党委对金海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对时任金海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予以诫勉谈话。修订《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各子公司也相应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滨江二期项目延期交付问题进行调查,集团党委对木材集团给予通报批评。对集团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房产进行了排查,制定《国有房产(土地)权属证明不清整治任务清单》,下一步继续推进权属登记办理。对集团资产管理云平台进行优化,全面更新了资产状况、客户信息、合同履约和收款台账等信息。对闲置低效的资产进行排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出租、营销、招商方案,出台《集团所属企业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修订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针对木材集团闲置房产漏报问题,现已更正登记。针对特陶集团厂房长期被侵占问题,与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已收回该房产。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签订年度党建工作责任书;对各子公司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发现7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出台《“强党建促发展,强融合促转型”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10个“领办项目”,18个“攻关项目”,14个“创新项目”,27个“争先项目”,现已全部通过验收。建立工作日中午定时开放党群服务中心机制,综合利用党群服务中心的场地设施,常态化开设书法课、瑜伽课,丰富职工群众生活。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举办了党建业务培训,修订《“三会一课”制度》,对2020年以来的支部活动台帐进行自查,规范“三会一课”台帐。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进行调查,已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详细指导,现均已整改到位。2020年11月11日,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尖锐,批评到位,今后将继续严格按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员监督管理。动员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迁转到居住地的社区,目前符合迁转条件的119名温化党员已全部迁转完毕。针对个别党支部一名预备党员超期转正问题,集团对时任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修订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制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流程;对各子公司党组织进行了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流程的专项督查,并针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党支部2019年未按月收缴党费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现已进行整改。同时,举办党建业务培训,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
九、关于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机构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选人用人程序。2020年11月6日开展人事工作专题培训,2020年7月底完成集团中层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对10家子公司人事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并制定《集团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意见》。提任干部严格按规定上报国资委和驻国资委纪检组审批。针对干部档案任前审计不严问题,对集团人力资源部时任经理和5名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完善引人留人激励机制。积极引进人才,2020年组织校招3批次、社招1批、研究生学历人才引进1名,共计招聘录用36名,其中本科学历30名,研究生学历6名,同时集团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2个岗位。实行工资总额分级分类管理,制定《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实施方案》。积极申请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现6人享受人才住房补贴,3人享受人才住房配售,同时,通过技能培训、岗位交流、打造人才宿舍等措施,为人才提供关爱和服务。
(三)严肃开展干部兼职清理。对巡察发现的个别公司领导兼职数量过多问题,已完成清理整改。对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一名副经理兼职数超3家的问题,对其已完成兼职清理。同时,制定《集团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管理办法》,强化兼职履职和兼职考核。
(四)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修订《关于加强集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对集团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各子公司进行出国(境)管理专项检查,对发现个别台账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严格执行护照集中管理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各企业设立专人负责出国境管理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同步登记,进一步规范护照台帐管理。针对温州锅炉容器安装公司一名副经理未履行审批、请假手续私自出国问题,给予其记过政务处分。
(五)积极探索研究所发展。加强三家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配合做好事业人员编制、经费申请和工资发放监督。2020年11月与市编办等部门对接,明确电子研究所等三家事业单位为公益二类。积极对接科技局,努力争取电子研究所科研经费,同时对接市财政尽力争取职工公务员医保待遇。积极引进国家高级工艺美术大师等高级人才,并向经信局、文化局等部门争取工美院工作项目经费。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清风护航515”行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整改期间,集团党委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3次,召开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次,制定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4 项,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和专项督查9次,专项自查10项,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完成木材集团、冶炼公司“清廉国企”示范点创建,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整改期间达110人次。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对考核排名末位的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约谈”。
(二)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对2013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对巡察发现的首饰厂原厂长未做出行政处分问题进行调查,集团党委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查出风险点420个,提出防范措施445条,并建立了集团党员干部政治监督信息库。邀请原市纪委领导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并对典型案件进行了剖析,以案明纪。出台《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修订了集团《“六不”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扎牢制度的笼子。
下一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国企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主责主业拓展等精神实质,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把企业的长远发展纳入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上来;二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集团党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重大政治责任,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持续四风纠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后半篇文章”做好做深。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再度发生,对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强化督促追踪,确保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同时,投入更多精力做好“后半篇”文章上,巩固巡察成效,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政信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办公室;电子邮箱********@qq.com。
中共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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