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代发--某部修理工房配套设备采购

[市本级]代发--某部修理工房配套设备采购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修理工房配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JLDJBF-W1006

三、项目概况

因我部新建修理工房,计划采购一批维修用设备,将原有的一批维修保障设备安装调试到新建工房(详见清单),项目预算伍拾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备 注

1

行吊采购

16/5吨、起升高度9米、跨度24米、轨道长45.5米、大小车变频控制、有线+无线遥控

1

欧式

2

永磁式变频空压机采购

7.5KW

1

3

气鼓采购

20米

20

3

电鼓采购

20米

20

4

四柱举升机安装调试

2

5

车床维修及安装调试

2

6

双柱举升机安装调试

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拥有起重机销售资质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公司或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备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证书;

10.在政府采购和军队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或违法记录;

11.能提供产品3年质保;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时间:2020年9月29日08:00-2020年10月13日17:00;

2.方式:严格按要求填写我部发放的《资质调查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与签字,于2020年10月13日17:00前(以我部收到时间为准)将《资质调查表》及相关证明资料送至我部物资采购站。若报名时不严格按我部要求填写资质调查表及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将视为无效报名。若供应商所在地区较远,经我部同意后可采取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为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

(5)公司简介及联系方式;

(6)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0年10月20日;

(二)地点:73132部队物资采购站;

(三)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送;

(四)售价:0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黄先生;

电话:183*****420/183*****091

传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邮政编码:321000;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73132部队保障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金华铁岭头支行;

银行帐号:1208 0130 0920 0317 137。

73132部队物资采购站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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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修理工房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资质调查表 .doc 2020-09-29 11:07:50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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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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