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拟作出建设招标公告
2021年2月26日拟作出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6日-2020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
1 | 沙洋三场生猪养殖项目 *******ec195a8657f483425f3.docx">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沙洋三场生猪养殖环评批复.docx | 沙洋县高阳镇 | 沙洋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江西恺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主体工程,包括48个单元保育舍、73个单元的育肥舍。(2)公辅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收集系统、供电工程、供热工程(沼气加热、电源)、宿舍楼(含食堂)、蓄水池、销售区、沼气综合利用系统、环保值班室。(3)储运工程,包括仔猪转运间、饲料储罐区、仓库及药房。(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沼液消纳管网工程、固粪处理区、无害化车间、危废暂存间。猪只养殖主要工艺流程为:仔猪保育、育肥、大猪,清粪工艺采用干清粪。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出栏育肥猪15万头。一期项目总投资11974.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80万元。 |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猪舍恶臭采用优化饲料、低氮饲喂、合理设计猪舍、加强猪舍通风,全漏缝地板并及时清粪、定期消毒、出风口设置过滤吸附除臭装置,定期喷洒新型高效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除猪粪、冲洗猪舍、加强消毒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采用定期喷淋植物型除臭剂,周边加强绿化;固粪处理区采用地面混凝土防渗、上方为防光防雨棚,四周建设围堰并使用采光瓦和防尘网封闭,人工喷洒除臭剂、配套建设过滤吸附除臭装置;病死猪高温化制无害化处理区恶臭采用冷凝和过滤吸附除臭装置,项目恶臭气体中氨气、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无害化处置车间导热油锅炉燃烧沼气产生的废气经一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沼气放空燃烧器(火炬)燃烧沼气产生的废气经一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执行;食堂油烟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中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及净化效率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国家标准已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执行,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暂未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建设项目需执行相应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猪尿和猪舍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拟采取粪污收集池+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缺氧+好氧+尾水储存池+尾水还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尾水消纳农地面积1000亩。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防范尾水等跑、冒、滴、漏、满溢、泄漏事故发生,防止污染地表水体或地下水。猪舍、粪污收集池等必须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对其分别进行回收利用和外委协议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病死猪尸体由场区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装置自行处理,即统一高温化制处理;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4〕3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六)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安全距离的设置及管理要求应报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门确认。 (七)在项目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和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严格控制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建成达产后,你公司全厂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41吨/年,氮氧化物0.581吨/年,颗粒物0.13吨/年。 (一)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区恶臭采用选用益生菌配方饲料、及时清运粪便、向粪便内投放吸附剂、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集粪池恶臭、沼液暂存池恶臭采取场区和场界绿化、喷洒除臭剂措施。堆肥车间恶臭采取定期喷酒除臭剂、及时清运固体粪便、采用厌氧堆肥方式、加强场区绿化措施。 沼气经干法脱硫后用于生活用气。 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生产期间,厂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限值要求,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采取格栅+集污池+干湿(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沼液沼渣暂存池。项目建成后污水产生量为33.52 m3/d,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 m3/d ,处理后的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处理后的尾水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运营过程中应严格防范生产废水等跑、冒、滴、漏、满溢、泄漏事故发生,防止污染地表水体或地下水。猪舍、粪污收集池等必须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对其分别进行回收利用和外委协议单位处置;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有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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