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

1.招标条件

广东省信宜(桂粤界)至茂名公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5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

广东省信宜(桂粤界)类合同段计划工期暂定为16个月,B2、C、D类合同段计划工期暂定为17个月;B1、E类合同段计划工期暂定为18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 标段划分: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在同一个标段类别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请人满足资格预审强制性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A、B1、B2、C、E类标段每类最多可有2家通过资格预审,D类标段最多可有1家通过资格预审,但同一标段最多只能由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e.cn)服务指南栏目。

3.6 免资审及信用评价等级为AA单位: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施工企业,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签发的免资格预审(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如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仍须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业绩、财务能力等)的前提下,直接通过资格预审。

3.7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企业名称应已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以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

4.资格预审方法

5.1 2013年4 月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至 11分,下午14(,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的册件,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下同),资料USB存储盘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共计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1日11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截止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前一天,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被评为AA级的申请人,可对两个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其他申请人只可对一个标段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两个类别的申请人须分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一标段类别不能重复申请。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

邮政编码: 510100

联 系 人: 卢先生

话: ***-********

真: ***-********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附录3、附录5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附录3、附录5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注:1、近五年指2008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成功地完成”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合格,或竣工验收经省级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质量为合格。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同时适用于A、B1、B2、C、D、E类工程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至少 8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 6年和担任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含临时一级),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至少10年工作经验,至少8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备注:1、上述工作时间以表3-3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表3-3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3、上表中的类似工程均指高速公路工程。

4、同时对两类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申请人,上述人员不可以重复。




附件:
***************.doc">1-土建资审公告(网页版).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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